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三个坚持”把好方向、“四个主攻”履职担当、“五个强化”夯实基础,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36983件,审执结1177388件,同比分别上升17.71%、18.75%。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13736件,审执结12252件。全国法院统一16项审判质量指标,云南法院100%达标,14项优于全国均值。32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典型案例,13个案例入选全国多元解纷案例库,54项研究成果获全国奖项。30个集体、48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2名法官被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闭环落实,围绕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等出台3个落实方案。贯通加强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出台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细则,开展“云岭司法讲堂”等政治轮训13期8.5万人次,举办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业务培训22期3095人次,增强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担当自觉。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杜绝“唯数据”“一刀切”等做法,系统、整体、协调、因地制宜抓办案、促解纷,全省法院“案-件比”1∶1.38,同比下降0.05,相当于减少衍生案件4.25万件。上诉率6.93%、申诉申请再审率1.33%,同比分别下降1.65、1.58个百分点,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强。
坚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依法有力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2760件,同比下降11.78%。坚持依法定分、实质止争,审结民商事案件699341件,同比上升36.62%。坚持“监督就是支持”,审结行政案件10175件,同比上升1.93%。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共济,执结案件306586件,同比上升18.94%,执行到位金额447.13亿元。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有效维护安全稳定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职、担当有为,为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司法保障。
有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渗透破坏、间谍窃密、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定捍卫政治安全。坚决维护边境安全、边疆稳固,审结跨境犯罪案件(以下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审案件)4468件8635人,同比下降18%,其中跨境“电诈”犯罪案件82件166人,同比下降85.5%。在境外组建诈骗团伙、以充值刷单返利等方式实施诈骗的陈炳,组织、策划、运送38人偷渡出境的朱但愿,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兆宜等3人走私“星链3代”终端设备,被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罚。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83件1762人,同比下降6.2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30件235人,同比下降16.67%。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5件。大量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曲靖市马龙区军事训练基地捡拾野生菌,法院巡回办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协同有关部门以发放“拾菌证”方式治理,有效维护军事安全。
有力有效维护社会安定。审结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2857件16475人,同比下降7.93%。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尤其是个人极端犯罪,坚决从严惩处。依法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审结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8828件38722人,同比下降14.61%,其中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5448件15492人,同比下降12.78%。在高速公路驾车故意逼停客车的高才跃,为泄愤多次从高楼投下砖块的陈邦青,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年。吴枝祥、罗东海非法制造枪支两个案件,入选全国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典型案例。依法严惩食药医领域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14件1102人,守护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40件89人,追回损失1385万余元,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张观英倒卖医保骗保药品非法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有力有效惩治腐败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方针,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91件1323人,同比上升25.5%。其中,原为省部级1人、厅局级39人、县处级101人。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受贿653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0万元,系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我省法院审理的首个原任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坚决严惩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审结民生领域腐败案件365件380人。昭通鲁甸震后安置中,村干部沈礼洪等3人骗取、贪污救灾资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依法惩处“围猎”腐蚀干部、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76件184人。依法惩处渎职犯罪,审结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31件46人。
有力有效防控治理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精准适度的定罪量刑震慑后犯、防止再犯。判决生效的59655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660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34424人,占比57.71%,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41859名被告人从宽处理。会同省检察院等单位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以明确指引促罪犯改造,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5570件,同比下降15.66%。开展脱逃刑事被告人追逃专项工作,对已抓获的30人依法从严惩处,有效排除安全稳定隐患,彰显有逃必追、有罪必惩的司法决心。出台矛盾风险等级评定及处置防控规定,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三、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推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向前推进一步,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一步,切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66件4318人,同比上升8.79%。依法惩治涉金融犯罪,审结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108件191人,维护金融安全。工商银行福建分行原行长俞龙受贿、滥用职权、违规发放贷款和出具金融票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依法惩治损害公司、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案件62件75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审结串通投标、损害商誉等犯罪案件32件56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做实依法平等保护。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公正司法作为践行平等保护的基本底座,审结商事纠纷案件256120件,曲靖法院“‘腾笼换鸟’置换、同步保全纾困”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对涉企行政协议、许可、处罚、登记类案件审查,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审结案件433件,同比上升22.32%。促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开展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建立单独管理机制,严禁该类案件“以终本方式”结案,让经营主体吃下放心投资、大胆发展的“定心丸”,执结案件1668件,执行到位金额48.31亿元。坚决打击“逃废债”,依法惩治35件虚假诉讼的行为人。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完善服务创新、绿色发展的专业化司法保障体系,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008件、环境资源案件7437件,同比分别上升39.36%、19.05%。加大对恶意侵权的制裁力度,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8件,对恶意、反复侵犯蓝莓新品种权等9个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让“真创新”得到“严保护”。针对云南花卉、水果种植户因侵犯品种权涉诉较多情况,积极推动建立品种权批量授权机制,解决单一授权成本高问题,服务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恶意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环资刑事案件1121件。设立37个环境治理诉讼服务站点,建成18个生态修复基地,全面推广“异地修复”“碳汇认购”等环境治理新模式。持续健全河流湖泊跨省保护协作机制,共筑“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同行”的生态安全屏障,昭通某电站擅自放水冲鱼公益诉讼案、丽江“圆口铜鱼”增殖放流案,被评为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协同典型案例。
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假冒仿冒、虚假宣传等案件125件。“嘉华”系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字号及注册商标,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企业字号及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嘉华”标识,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依法制裁“傍名牌”“搭便车”违法行为。积极化解投融资、建管用、产销运纠纷,审结合同类案件433572件,促进投资消费。着力服务文旅产业发展,旅游巡回审判点覆盖全省主要景区,以“就地+线上”形式化解涉旅纠纷232件,让游客不再“游愁”。开展司法护航“云品”主题宣传,讲好司法助力“云果飘香”“云茶芬芳”“云花盛放”“云咖破浪”故事,点击量超3500万人次,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增添法治底色。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行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选派16名涉外审判骨干进行为期1年的跨省交流学习,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审结涉外案件1648件,同比上升43.18%。德宏法院关于修订完善边民互市贸易配套机制的建议,获全国人大交相关部门办理。参加中越边界省份法院研讨会,加强与周边国家司法协作交流,推动涉外司法协助便利化。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牵头举办“13+2”司法协作专题培训,老挝某进出口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积极助力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设立“涉外云法庭”,服务法务资源加速集聚。加强侨益司法保护,审结涉侨案件93件,服务“汇聚侨力、共谋发展”大局。
四、融入规范化治理格局,促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坚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赋能多元化解,汇聚“抓前端、治未病”合力。
立足司法办案服务治理。注重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抓好立案后先行调解,强化全程调解,调撤案件346062件,调撤率54.47%,高于全国均值7.07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做实高效实质解纷。发挥示范裁判作用,推动类型化纠纷批量化解。昆铁法院以示范裁判方式,解决部分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当地200余起类似纠纷止于诉前。以司法建议“小切口”促进社会治理,制发司法建议402件。丽江法院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提出建议,当地政府组织专项复核清查,有效消除矛盾纠纷隐患。深耕以案释法,省高院发布典型案例75个,以法治力量引领社会风尚。推动发挥退休法官作用,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召开推进会,健全完善聘任、管理、保障等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腾冲法院退休法官李红玲担任特邀调解员以来,年均调处纠纷814件。
融入综治中心促推治理。坚持实体、实战、实效导向,131个基层法院、407名干警入驻综治中心,履行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立案诉服、速裁快审等职能,让人民群众“跑一地”能办事、办成事。建立前端调解成功案件“当天申请、当天审查、当天确认”工作机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2629件,“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正在成为群众解纷的更优选择。省高院会同大理法院和综治部门妥善化解杨某某相邻权纠纷,让积怨40余年的亲叔侄握手言和。
深化府院联动优化治理。省政府、省高院联合出台文件、召开推进会,高规格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破产处置联动机制,促推政策措施互动、风险隐患互警、难点难题互研常态长效。依托“3+N”工作机制,以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白皮书等形式,有效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行政复议收案已达行政诉讼一审收案3.78倍,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行政审判质效首次全部进入合理区间,其中上诉率47.47%、申请再审率14.17%,同比分别下降3.12、38.27个百分点,实质解纷成效显著提升。剑川县某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全面加强,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工作指引,审结破产案件311件。上市公司“交投生态”破产重整案,昆明中院采用预重整与重整程序有效衔接方式,35天帮助企业脱困重生。积极优化保全、查封、破产等司法手段,助力“保交房”,推动542个项目累计交房11.8万套,交付率达99.5%。
五、践行人民至上,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站稳人民立场,做实“如我在诉”,在依法办案中传递司法温暖,用公正裁判丈量民心。
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深化家事审判,弘扬家庭美德,依法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80194件。优先保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审结赡养、抚养纠纷5630件。开展“利剑护蕾·清源”行动,推动司法保护向预防前端发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62件、家庭教育指导令610件,1296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案件1580件,同比上升5.83%。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31件,同比下降1.65%。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用工,审结劳动纠纷14011件,追索劳动报酬6.36亿元。支持和保障工会“一函两书”、劳动仲裁发挥源头治理作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规范新就业形态,明确用人单位以签订劳务协议规避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认真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审结土地承包经营等纠纷644件。“哈尼梯田分水案”中,法院判令不得擅自改变水源流向,维护“水—田—人—文化”和谐共生。依法加大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力度,审结侵权类案件27320件。
解决好诉讼难点难题。积极推广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实现“扫一扫”自动获取、“勾一勾”自动生成。开展常态化巡检通报,推动立案登记制更好落实,立案满意度同比上升5.05个百分点。开展“清积案·定分争”活动,审限内结案率97.06%,高于全国均值3.02个百分点,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积案下降50.71%。以交叉执行破解疑难案、骨头案,执结案件12768件。强化以保促执,办理司法保全236016件,同比上升10.11%。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公安机关立案422人,法院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80件,迫于震慑主动履行163人,判处拒执罪116人,同比均大幅上升。深入整治超标的查扣冻,健全分级分类失信惩戒机制,新纳入失信名单73349人,修复信用58765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更加精准。怒江法院“临时解禁”失信被执行人胡某某,助其顺利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获得冠军,彰显司法温度。坚持有信必复、必办,办理涉诉信访案件23589件。
坚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依法对7名公诉和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坚持有错必纠,审结二审案件4432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6851件;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0351件,依法启动再审566件。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督管理责任,院庭长审理及阅核案件593531件,占比50.41%,有效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建立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办案检索参考机制,以裁判规则统一推动公正司法水平提升。
六、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能力为依托,以作风为保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司法改革。完成法官遴选委员会分设改革,系统优化入额遴选机制,遴选入额法官223名。完成法官惩戒委员会换届,修订章程及工作办法,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职。逐级遴选法官29名,上级法院25名法官助理到下级法院入额,上下交流取得明显突破。出台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系统优化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管理。
加强能力建设。开设“院长论坛”,由三级法院院长围绕主题交流经验,引领“关键少数”实干担当。抢抓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机遇,作为全国第10个省份上线运行,实现全部业务“一网管”、诉讼服务“一网办”、案件信息“全国查”,以司法“生产方式”的变革,提升办案“生产力”。深入抓基层“脱薄”,推动11个基层法院“脱薄”向强,带动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官渡法院磨憨法庭、思茅法院思茅港法庭、双江法院勐库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抓严作风纪律。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涉酒等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系统抓实学查改,健全完善11项制度机制,开展诉讼费集中退付和追缴,建立主动退费机制。组织观看庭审实录、警示教育片,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说纪、说德、说责,持续把“三个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落实,坚持零容忍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们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在监督下校准方向、改进工作、推动发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省政协、省高院联合开展服务园区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推动在昆明高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对2025年代表审议报告时提出的468条建议逐一办理回复,满意率100%。立项交办的15件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均按期办结。针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用”的重点督办建议,出台规范参审、履职经费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254件。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视察活动,曲靖、文山等法院建立“代表说理+法官说法”机制,将监督履职与化解纠纷融为一体。自觉接受巡视、纪检监察、检察监督。自觉接受省委巡视,严肃认真整改反馈问题。认真办理纪检监察建议,支持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创新监督方式,对内设部门开展“蹲点式”调研,有力提升监督实效。自觉强化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审结检察抗诉案件147件、检察建议185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践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理念,及时向当事人公开办案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268584份,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省政府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质效需进一步提升,有的践行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够实,少数案件办理效果不够好。二是为民司法需进一步强化,有的还不能完全处理好立案登记与多元化解的关系,有的长期未结案边清边积。三是司法改革需进一步深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需要持续推进,办案不规范问题仍未杜绝。四是司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虚假诉讼、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等问题仍然存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还需加力,“人案矛盾”在中心城区法院非常突出。五是作风纪律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干警违纪违法依然高发,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损害。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部署,深化落实“345”工作思路,以更高水平公正司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建设根基,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跟进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工作要求,引领干警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扛牢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重要职能,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抓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筑牢履职担当自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坚持司法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强化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法律问题研究及司法应对,促推规范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健全规范涉企司法长效机制,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外司法审判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拓展深化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促推提高经济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执行与破产有机衔接,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我在诉”办好涉民生案件,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运行,扎实推进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员工作,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
三是筑牢公正司法底线,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探索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解决好人民群众立案、诉讼、执行难问题,贯通办案质量与群众感受,确保司法公正真有感、能实现、获好评。坚持抓收结案动态平衡、长期未结案清理,确保案件不积压。规范强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抓好“一张网”应用,提高办案质效。持续打击拒执犯罪,完善失信分层分类惩戒机制,维护法律权威。
四是筑牢作风纪律防线,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制度执行、执纪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确保司法廉洁。持续抓实“脱薄”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抓好政治轮训、教育培训,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程已启,重任在肩,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职,实干担当,为我省“十五五”良好开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