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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30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相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检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平安云南建设,以检察履职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168人、提起公诉61305人,同比分别上升1.2%、下降9.9%。

筑牢国家安全西南屏障。深化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健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协力打造强边固防升级版,积极投入打击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全链条打击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起诉偷越国(边)境、走私、跨境赌博等犯罪10428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152人,同比分别下降5%和48.5%。坚决维护国防军事利益,依法严惩破坏军事设施、扰乱军事管理秩序等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严惩治个人极端犯罪、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2416人。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19起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59人。坚持打防结合,协同深化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1676人,同比下降8.5%。深化醉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高发犯罪治理,受理审查起诉同比下降26.4%。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产生新的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收到群众信访23747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5%,检察长下访接访569件、包案办理信访1107件。与省法院、省司法厅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185件。

促进边疆社会治理。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深化检察举措,选派普法工作队员2145名、法治副村长和法治副校长2372名,拍摄普法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181部,开展送法下乡、“双语普法”,引导各族群众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5件,促进完善命案防控、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检察人员进驻全覆盖。依法保障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一审服判率98.8%,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5.5个百分点。主动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1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聚焦云南现代化建设,以检察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

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法治力量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融入“清廉云南”建设,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起诉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1330人,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46人、县处级159人。协同整治金融、国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腐败,起诉826人。深化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35人,同比上升4%,震慑“围猎者”。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257人,同比上升7.5%。深化落实服务企业需求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办理相关案件196件。联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加强反洗钱协作,起诉洗钱犯罪116人。依法立案侦查2起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查封处置企业财产案。

加强新质生产力司法保障。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数字经济、新兴产业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9人,办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楚雄检察机关妥善办理涉案金额2亿余元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聚焦高原特色农业保护,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230人,昭通、文山等地检察机关办理涉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89件。聚焦集镇垃圾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528件。针对农村小学校舍闲置造成国有资产贬损问题,省检察院立办专案,推动全省2324所闲置校舍共168万平方米“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文旅等产业的“民生资产”。

护航美丽云南建设。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093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聚焦重点高原湖泊及六大水系全域联治保护,统筹组织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等沿线检察机关推进长江、珠江流域(云南段)水环境治理,保山、大理、临沧检察机关部署澜沧江流域保护专项监督,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097件,助力流域系统治理,解决河道污染等问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文山、普洱、西双版纳等地检察机关办理外来物种治理、古茶林、亚洲象栖息地保护等公益诉讼58件。

服务辐射中心建设。加强跨境旅游、经济贸易等领域司法保护,起诉涉外刑事犯罪4988人,起诉走私、危害进出口税收征管等犯罪725人。积极融入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口岸建设,健全涉外执法司法衔接和案件管辖机制,助力口岸经济良性发展。深化落实“双段长+双检察长”机制,办理中老铁路沿线环境污染、危害铁路安全等公益诉讼34件。积极参与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助力完善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受邀出席第二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并作打击跨境犯罪专题发言,接待缅甸检察代表团来滇访问,参加首届中国—越南检察机关友谊运动会,增进打击跨境犯罪、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共识。

促推“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昆明、曲靖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滇剧、水族语言文字、“茶马古道”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135件。普洱、西双版纳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对傣族村寨、地理标志等进行系统保护,德宏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珠宝玉石行业专项整治,起诉直播售假、虚假交易、借货代卖等类型诈骗犯罪48人,助推旅游市场诚信建设。红河、大理、德宏、丽江等地检察机关围绕景区食品安全、环境提升、文物古建保护等,办理公益诉讼107件,让游客更好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三、聚焦增进人民福祉,以检护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牢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用心用情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保障群众身边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强化对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检察监督,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19人,办理公益诉讼535件。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94人。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整治,起诉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16人,办理公益诉讼371件。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迪庆检察机关建立“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及时养护维修德钦县境内道路及安全设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守护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抗战记忆。加强英雄烈士权益保障,持续落实军人军嫂军娃司法保护,办理公益诉讼17件。部署“滇西抗战”文物和遗址遗迹保护专项监督,督促修缮整治或合理利用66处。保山检察机关推动松山战役旧址14.88亩土地划归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大理检察机关推动修正滇缅公路错误标识,协力守护民族记忆、弘扬抗战精神。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积极参与“利剑护蕾·清源”等专项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225人,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追究犯罪31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526人;犯罪严重的,依法起诉2610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全省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增加到37所,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加强教育矫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救助,对387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救助。一未成年人的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39.7万元赔偿金被其近亲属私分,贡山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促推撤销失职监护人资格、指定新的监护人,帮助追回赔偿金设立共管账户,专款专用保障其健康成长。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检护夕阳红”专项活动,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209人,文山、临沧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整改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高龄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守护“半边天”,办理平等就业、孕产期保护等公益诉讼76件,起诉拐卖、猥亵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339人。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办理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等公益诉讼23件。会同省总工会督促落实“一函两书”,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追讨欠薪5786万元。关爱因案致困当事人,对910人给予司法救助1207万元。

保障侨胞侨眷侨企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侨案件,与省侨联深化落实“检侨合作”9项机制,建立“检侨驿站”“为侨服务工作站”等服务平台100余个,开展“送法进侨企”活动,开通涉侨诉求绿色通道,护航侨企发展、维护侨胞权益。

四、聚焦法治云南建设,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提升监督质量、效率、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依法追诉犯罪者,又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依法监督立案352件、监督撤案1076件,追加逮捕346人、追加起诉501人,监督清理“挂案”8079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5980件次,不批捕13801人、不起诉1022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5件。李某某欲强奸一残障女子未果将其杀害灭口,被判处死缓,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法院改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对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120件,对13所监狱、看守所组织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督促整改问题172个。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28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支持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0232人。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48件。与省司法厅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229人。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聚焦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805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2件,98.5%的监督意见被采纳。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推动恢复执行660件,执行到位420万元。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136件,采纳率99.7%。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96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2人。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9096件,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周某与他人发生争执,被认定互殴行政拘留,周某因此求职、房贷长期被拒,提起行政诉讼被驳回,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其行为属防卫性质,提出抗诉被采纳,消除困扰周某近8年的“案底”。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69件,采纳率99.8%。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4368人,防止以罚代刑、当罚不罚。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6件,采纳率99.4%。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各类公益诉讼353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128件,民事公益诉讼410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14个法定领域。强化协同共治,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建立协作机制26个,提出检察建议1911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5.3%;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32件,均获裁判支持。楚雄检察机关聚焦整治公租房乱象,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收回违规住房427套,追缴租金431万元。

依法开展检察侦查。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严把立案关、质量关,确保立得住、查得清、诉得准、效果好,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7人,均获有罪判决。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加强检律协作,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手机查阅、预约阅卷全省覆盖,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全面提速,服务律师阅卷4.12万件次,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7件。

五、聚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改进检察工作

坚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级检察院一体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研究落实审议报告、调研座谈提出的480条意见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32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走访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685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602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省政协提案7件,邀请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听证等活动217人次。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通报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照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10人。对法院宣告无罪、诉判不一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反向审视。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4889件案件进行监督,邀请听证员、特约检察员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听证3329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8.6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六、聚焦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云岭检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素能、抓改革、严管理、强基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政治轮训,自觉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研究制定25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完成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巡察,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抓实高质量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检察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培训1.8万人次。深化与法学院校、政法单位的合作,举办第二届滇池刑事法治论坛、高层次检察人才研修班,接续实施赴东部地区“培训+跟班”人才培养项目。3个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8名个人获评全国检察人才、标兵、能手和优秀办案检察官,25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5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14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杨莎莎等一批先进典型。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完成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换届,对2名在司法办案中存在重大过失的检察官进行惩戒。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26410件。建立健全检察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上级检察院带头落实“管到个案”工作机制,带动基层检察院做实“每案必检”,办案质效整体向好。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违规吃喝、违规饮酒、“机关病”和“衙门作风”、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等专项整治,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共记录报告4664件。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持续开展“双强化双提升”活动,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5人。

着力强基固本。将省市两级检察院63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调配至基层检察院,开展初任检察官遴选105人、逐级遴选37人,及时补充基层办案力量。深化检察对口援助,加强对怒江、迪庆等地检察机关的帮扶保障,29个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深化财物省级统管,构建重大项目集中采购、内控制度统一规范、关键环节全程监督的统管新格局,为基层减负增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监督成案5391件,赋能监督办案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检有力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要求相比,全省检察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增强;检察监督存在短板弱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有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还不适应履职要求,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亟待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更加有力服务平安云南建设,在维护边疆安全稳定上彰显担当。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积极参与打造强边固防升级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化命案防控等专项行动,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走私、枪爆、毒品犯罪力度。加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净网”等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是更加主动服务“三个定位”建设,在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积极作为。聚焦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惩治腐败犯罪,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等专项监督,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打好云南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促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发展。加强民族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等专项监督,助力美丽云南建设。加强涉外检察工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司法交流合作,严厉打击跨境犯罪,优化涉外法治服务,为辐射中心建设营建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是更加用心保障民生民利,在增进民生福祉上贡献力量。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食药、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推进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加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五是更加坚守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在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上提质增效。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围绕刑事诉讼全流程加强监督,深化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虚假诉讼监督,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持续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加强行刑双向衔接,深化府检联动,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六是更加严格抓好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务求实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评价标准、操作规范、科学管理、责任落实“五个体系”。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强素能,持续把检力、编制、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深化高质效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能。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推动数字检察不断深化升级。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唯有实干。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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