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
三国至隋唐时期,中央王朝“因俗而治”的羁縻怀柔政策在云南得到了广泛推行,诸葛亮七擒孟获故事的广泛流传,反映出这一政策在云南已深入人心。南中大姓推动的夷汉融合,成为中华文明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诏、大理统治者借鉴中原政权的羁縻制度,有效地促进了云南各民族的交流融合。
宽严相济 因俗而治
随着秦汉中央王朝在西南地区设置郡县,内地居民陆续迁入,与本土民族不断交流融合。三国至隋唐时期,中原政权对云南各部族普遍采取了羁縻怀柔政策。
当时南中大姓往往结交夷帅,亦即少数民族首领,引为援手,二者已开始了夷、汉合流。《华阳国志·南中志》就提到大姓与夷帅打亲家、拜把子,恩同骨肉。而大姓也往往熟悉少数民族文化。比如建宁郡孟获“为夷、汉所服”,号召南中夷、叟反蜀时,能够娴熟引用少数民族生动活泼、富于比喻手法的格言“夷经”。汉文记载说孟获是汉族大姓的后裔,而少数民族传说和记述中又说孟获是少数民族的祖先。世代生活在南中的孟获,称之为夷化的汉人或汉化的夷人均可。因为他的夷化,所以他能号召南中夷、叟反蜀,也因为他的汉化,他又能在失败后到蜀汉的政权去做大官。这种复杂的状况,显然是由于多民族云南的历史条件决定的。
诸葛亮“五月渡泸,深入不毛”,降服孟获,留下一段嘉话。《华阳国志·南中志》《汉晋春秋》均载“七擒七纵”之事:诸葛亮挥兵南征,闻孟获为夷汉所服,欲生擒之。孟获被俘后,诸葛亮示以蜀军阵势,问其感受。孟获答曰,先前不知虚实,故而败绩,若知如此,定能取胜。诸葛亮念及北伐在即,南中虽定,恐其心未附,遂笑而释之,令其重整旗鼓再战。如此擒纵数回,孟获心服,归附蜀汉,官至御史中丞。南中夷汉亦渐归心。彼时夷人有口传“夷经”而无文字,诸葛亮特为绘制图谱,以行教化。他保留原有部落组织,留任酋长,善抚各族,重用大姓,淡化了民族矛盾,促成了南中内部的交融。
爨氏统治云南时期,各宗支开枝散叶,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爨部。与此同时,爨氏与当地土著的联系也愈发紧密,逐步“夷化”,加强了云南境内的民族融合。爨氏部属有西爨、东爨的分别。东爨在今天的昭通、曲靖、贵州一带,以乌蛮为主的各部族受汉文化影响较小,爨氏多与之联合,但不能直接控制。爨氏对西爨部族的控制较为深入,居住于今日昆明、曲靖、楚雄、红河、文山地区的白蛮部族,社会发展程度较高,有城池、文字、历法,受汉文化影响较深。隋朝为降服爨姓势力,多次在云南用兵。但是云南境内部族林立,本身没有形成紧密的政治实体,一时的军事胜利也不足以掌控云南全境。
唐朝对云南推行怀柔羁縻之策,在边远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与内地州县迥然有别。其长官由部族首领充任,受唐廷册封,定期朝贡,接受上级机构节制,职位世袭。行政财政上,羁縻府州依本地风俗治理,户籍多不上报户部,赋税远轻于内地,唯须服从征调,戍守边疆。唐朝以此间接统御云南,既节约治理成本,亦利于民族关系稳定。唐朝先后倚仗爨氏、南诏经营云南,任命爨弘达为昆州刺史、南宁州都督,册封皮逻阁、异牟寻为云南王。安宁王仁求墓碑亦记述其出身西爨酋长,任河东州刺史时效忠唐朝、平定洱海叛乱之事,足见唐初羁縻制度的运行规则。
迁徙征调 促进交往
南诏兴起后控制了广阔的疆域,南诏统治者借鉴唐朝羁縻政策,对治下的民族实行了迁移、征调,客观上促进了云南各民族的交流融合。南诏与中原地区的冲突,也使一部分汉族融入云南各族当中。
南诏治下的云南,各民族风俗习惯、政治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南诏在洱海直辖区域、节度和都督之外,对东爨、牂牁昆明、东蛮诸部实行羁縻统治。阁罗凤吞并爨部后,在滇池地区筑拓东城(今昆明)、设置通海都督(今通海),又将20万户西爨白蛮迁往永昌城(今保山地区),爨部的统治基础被连根拔起,只剩当地乌蛮因散居林谷、未被强行迁徙。公元794年,南诏重新归附唐朝,完成对云南的统一。南诏对原先依附吐蕃的三浪诏、麽些蛮等民族进行了大规模的迁移,涉及东部爨区、洱海地区及永昌地区。除了整体性的迁徙,还有不少南诏统治下的民族被零星征调参与各项军事行动,离开其世居地。南诏的民族迁移政策加速了云南民族融合的进度,可以说“南诏时期是自秦汉王朝开拓西南以来的又一个民族融合时期”。
隋唐之前,汉族移民除了定居于滇东地区,与爨部白蛮相融合外,在洱海流域也建立了城郭村邑,经过与当地僰民长期交融,形成了名叫白子国的松散酋邦。唐初白子国被南诏征服,大大增强了南诏的实力。唐代曾设姚州都督府,汉族戍卒、流民进入此地。南诏与唐朝爆发冲突后,大批中原远征军流落云南。今天的大理苍山斜阳峰还有将军庙,祭祀征伐南诏身死的唐朝大将李宓,正是李宓部将融入当地少数民族当中的一个侧影。此后南诏侵扰嶲州、西川,也俘获了大量人口,除了著名的西泸令郑回,还有大批能工巧匠、普通百姓。
族群盟誓 务求长久
南诏末期,民族矛盾激化,段思平在建立大理政权的过程中注重民族团结,建政后在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发展羁縻制度,改变南诏强制迁徙与武力征讨为主的策略,缓和了云南境内的民族矛盾。
段思平出身于白蛮贵族,他起兵反抗义宁杨氏政权时,不仅笼络了白蛮贵族董氏、高氏,还得到其舅父巴甸(今建水)乌蛮首领爨判的大力支持。云南东部乌蛮经过发展,到南诏末期出现了乌蛮三十七部。段思平任通海节度使期间,积极与东部乌蛮三十七部联络,允诺给予他们一定的自治权、免其徭役,并在石城(今曲靖麒麟区)举行盟誓,约定患难与共。段思平得到白蛮与东部乌蛮三十七部的拥护,夺取了云南政权。
大理国建立后,段思平兑现诺言,免除了境内包括东部乌蛮三十七部在内的各民族群体的集体奴隶地位,这些民族群体也就此成为段氏政权的拥护者。段思平延续了白族内部的封建分封制度,在南诏行政区划的基础上设置八府、四郡(镇)、三十七部为地方基层行政单位。在云南其他被统治少数民族内部,分别保持着与白族不同的地方政治、经济结构,白族封建主通过各族内部的贵族分子来进行贡纳的征收,这种方法,恰与中央王朝统一时期对云南民族地区施行的羁縻政策一样。
大理国通过盟誓或分封的形式,给予辖区边地和边疆各民族一定程度的自治。除了段思平时期的会盟,公元971年,大理国三军都统段子珍奉国君段素顺之命平定叛乱,回军至石城,也与三十七部歃血会盟,约定“务存久长”。这次盟誓的碑刻还保留到了今天,成为云南民族团结的历史印记。大理国对景咙金殿国也采取同样的政策。公元1180年,金齿百夷首领叭真在景咙(今西双版纳景洪)建立景咙金殿国。景咙金殿国控制了兰那(在今泰国北部)、猛交(在今缅甸东北部)、猛老(在今老挝北部)等地的金齿百夷部落,成为一个地域广大的地方政权。大理国王赏赐叭真虎头金印,与景咙金殿国建立宗藩从属的关系。
大理国亦沿用南诏做法,移民充实待开发的地区。大理高氏专权时,迁徙今祥云一带的些莫徒蛮200户于威楚(今楚雄)黄蓬井。又迁汉人于和曲州(治今武定县南)。徙赵、张、王、李等十二姓(白蛮)于会川府(治今四川会理)所属的古会川。但规模上远不及南诏时期,对社会生产的干扰也较少。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文献研究所)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