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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赔付”须规范运行

何嵘

为进一步保障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今年4月开始,洛阳市全力推进“消费投诉先行赔付”试点工作。管理方承诺,在接到投诉后15分钟内响应,线上投诉2小时内受理,消费者无需离场,即可完成投诉登记和证据提交。

随着消费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传统模式下,面对消费纠纷,消费者往往需要经历漫长的投诉、调解、仲裁甚至诉讼过程,才能最终解决问题。这也使得在许多小额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往往因“得不偿失”而选择隐忍,既助长了不良商家的侥幸心理,也损害了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

“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打破了以往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推诿、拖延现象,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高效、透明的维权渠道,更好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该机制还通过“以赔促改”的方式,倒逼商家主动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有助于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然而,恶意投诉和滥用机制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商家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和监管体系,确保“先行赔付”机制能够公平公正高效地运行,既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能避免恶意投诉对商家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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