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浩) 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派出5个工作组对全市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经营野生菌餐饮店210家次,农(集)贸市场32个。同时普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多方合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普洱市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各类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内野生菌销售摊位的管理。严禁来历不明、难以辨识的野生菌进入市场销售,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野生菌销售信息登记工作。同时,要在市场显著位置张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会议集体用餐和农村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