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军
在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长河中,法治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这既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国际法治进步的时代担当。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际传播既充满机遇,也面临着复杂国际环境的挑战——各国法治传统、法律制度与文化差异显著,这要求我们必须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从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际传播的亲和力与实效性。
以文明互鉴理念为引领,构建融通中外的法治话语体系。思想的传播力,首要在于话语体系的构建能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体系。加强国际传播,必须坚持“以我为主、融通中外”的原则,既坚守法治文明的共同价值,又彰显中国法治道路的独特优势。国际传播实践表明,人类思想史上那些能被不同国家的人们共同理解和铭记的思想,往往需要借助受众熟悉的日常故事、生活场景、文化意象进行传播。我们要创新表达方式,善用“中国之治”的生动实践,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跨境数据治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具体案例,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效能。比如,要讲清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以人民获得公平正义、实现安居乐业的鲜活案例,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更好展现中国的法治优势。
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纽带,凝聚国际法治共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跨越文明隔阂的“最大公约数”。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这一价值内核,既继承“民惟邦本”“礼法合治”的中华法系精髓,又超越西方“程序正义”的单一维度,构建起“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的价值体系,为全球法治文明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坐标。在国际传播中,需着重阐释中国法治对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实践贡献,让思想传播“润物无声”。例如,通过中国参与国际海洋法法庭建设、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履约实践,展现中国维护国际法治秩序的责任担当。要特别讲好“中国故事”中的价值共鸣,如浙江“移动微法院”让偏远地区群众“指尖立案”等案例,生动诠释了“法治为了人民、法治依靠人民”的价值。当国际受众从这些故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中国法治理论的感染力自然就会提升。
以系统集成思维为支撑,创新国际传播机制。加强国际法治传播,需构建“政府主导、学界支撑、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立体化传播格局,这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要依托共建“一带一路”法治合作论坛、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等多边机制,打造常态化国际法治对话平台。在传播策略上,实施“精准滴灌”工程,针对不同国家的法治发展阶段、制度特点和文化传统,制定差异化传播方案;对发展中国家,重点分享中国法治扶贫、环境司法等经验;对发达国家,着重探讨数字法治、反垄断规制等前沿议题。同时,需创新传播载体,充分利用“云上法治对话”“数字法治展览”等新型平台,结合5G、AI、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多语种“习近平法治思想关键词”术语库、国际法治案例共享数据库等工具,制作系列法治纪录片《法治中国的世界回响》等可视化产品。此外,要注重培养“既精法律又通外语、既懂理论又熟实务”的国际法治传播人才队伍,通过设立“涉外法治人才专项计划”,建设具有全球视野的法治传播智库,更好地为国际传播提供人才支撑。
(作者系东华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