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承韩) 11月24日,云南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财政工作专场在昆明举行,省财政厅围绕“十四五”时期我省财政工作的扎实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五”时期,全省财政部门扎实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十四五”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预计达到1.08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924.81亿元,增长9.4%;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可达3883.6亿元,比“十三五”时期下降30.7%,和全国保持同步;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可达11457.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4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可达321.9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71.9%。前4年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规模年均增长5%,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自然灾害防治等资金规模或增幅居全国前列,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支出力度持续增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预计达到3.39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3342.19亿元,增长10.94%。过去4年,省本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规模达到86.6亿元,集中财力将更多“真金白银”投向了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
政策落实更加精准,服务发展积极有为。“十四五”时期,全省农林水支出4572.54亿元、生态环境保护支出1338.93亿元,统筹资金约1738亿元支持加快面向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764.9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4702.08亿元,支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等建设。构建“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的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体系,同时制定完善了高质量发展奖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130余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融信服平台”上线25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帮助解决融资需求40.38万笔、金额达到2832.40亿元,让各类经营主体切切实实减负担、增后劲。
在加大民生投入方面,“十四五”时期,全省民生领域支出预计达2.5万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均保持在74%左右,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等支出占到民生支出总量的一半以上,学生资助、基本养老等标准逐步提高。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分别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州(市)级管理。另一方面,持续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1416.96亿元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群众手中,惠及3.74亿人次。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筑牢财政运行安全底线。我省全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明确“三保”保障标准和范围,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优先顺序,对“三保”支出进行全流程监控,实时预警、处置风险。“十四五”时期,下达省对下补助预计达1.86万亿元,前4年年均增长3.9%,助力基层运转平稳有序。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十四五”时期,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7745.8亿元,有效维护政府信誉;有序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全省77.5%的融资平台完成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力缓解。同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防范其他领域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助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促进化债与发展良性互动。
财政改革更加深入,管理效能持续释放。预算制度改革蹄疾步稳,2022年出台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进一步制定《云南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近期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的实施意见》。税收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深入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的同时,优化实施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助力发展。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搭建了总体方案和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2个领域的改革方案,政府间财政关系更加清晰。同时推动财力下沉,将水资源税中央留给地方的10%收入全部留给县级,将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等4项税收收入超出2020年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