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旭 舒源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道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人民之“福”,既要有物质富足的发展红利,也要有安定有序的安全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深刻揭示了发展的成色,最终取决于安全的底色;发展的目标,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座上。由此观之,正确政绩观的集中体现,就在于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省上下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其立场观点方法为总遵循,引领思想守正创新、实践精准发力、能力提档升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谱写“十五五”为民造福新篇章。
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理论逻辑,筑牢思想根基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这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思想在逻辑上相通、在目标上一致,共同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实践。
正确政绩观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与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立场高度契合。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调国家安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尺,才能真正把安全发展贯穿到各领域全过程。
正确政绩观要求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如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保障粮食能源安全等,往往具有基础性、长期性、隐蔽性的特点,难以在短期内呈现显性经济数据。这就需要各级干部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把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兜底性工作做实做细,以“潜绩”守护“显绩”,真正守护好“国之大者”。
正确政绩观要求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且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如果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增长指标,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突破耕地保护红线,放松安全生产要求,甚至积累潜在金融风险,这样的“政绩”注定是昙花一现,最终可能演变为威胁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的“灰犀牛”或“黑天鹅”事件。真正的政绩,应当是在确保安全底线不被突破的前提下,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准确把握云南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明晰实践路径
“十五五”时期是云南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政策叠加释放的机遇期、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的决胜期。在这一关键节点,我们必须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的总纲,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找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结合点、发力点,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精准保障粮食、能源、金融、生物生态等重点领域安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定播种面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能源领域需统筹增量优化与存量盘活,发展绿色铝、硅光伏等产业,保障传统能源供应,加快打造清洁能源基地。金融领域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生物生态领域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生态优先道路,打好污染防治战,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在筑牢西南安全稳定屏障上精准发力。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打造新时代强边固防升级版,推动边境治理从“管当前”向“长久治”转变。坚持强边固防与兴边富民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发展,加快沿边产业园区建设,让边境线既是安全线,也是发展线、幸福线。深化与周边国家的设施联通、规则衔接、人文交流,深耕睦邻安邻富邻的友好合作,不断提升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
在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上精准发力。要坚持预防为主,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基层治理等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和重大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乡规划建设中同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基础设施韧性。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聚焦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动态清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底线红线。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关爱服务,把风险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着力提升驾驭复杂局面本领, 锻造过硬队伍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对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立足“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节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锻造一支懂发展、善治理、守底线的云岭铁军,为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战略思维,提升系统谋划能力。领导干部要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在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时,需把握云南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厘清发展思路,摸透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和强边固防等风险底数。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增量与存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决不能以牺牲全局利益换取局部发展,决不能以透支长远安全换取短期增长。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理效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边疆治理现代化的根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在推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发展中,在处理移民搬迁、征地拆迁、生态补偿等敏感问题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定纷止争、防范风险。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法治云南建设的新成效,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底线思维,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居安而念危,则终不危。”云南自然灾害频发、风险隐患交织,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防风险、保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和防控协同机制,聚焦政治安全、经济金融、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地质灾害防范、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等关键环节,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健全完善防汛“1262”和重大灾害“123”响应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守住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以工作确定性应对风险不确定性。
强化宗旨意识,提升群众工作合力。检验发展和安全成效的最终标准,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为民出政绩,把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办好,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成为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幸福。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在边疆民族地区善于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筑牢强边固防人民防线,以社会之“稳”护航发展之“进”,夯实党在边疆的执政根基。
奋进新征程,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奋力谱写“十五五”为民造福新篇章。
(作者分别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省情和资政研究院副教授;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省情和资政研究院院长,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