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晓鸥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育是家庭延续与发展的重要环节,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乎国家长远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倡导积极婚育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当前,婚育观念与家庭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婚育观念与实践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亟须将积极婚育观放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中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婚育选择,弘扬性别平等与责任共担的家庭文明新风,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深刻理解
积极婚育观的导向作用
方向决定道路,导向凝聚共识。婚育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既涉及个体与家庭的选择,也关系到公共政策与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其导向作用,集中体现在对婚育议题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文化引领。
以思想引领凝聚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共识。对婚育问题的讨论,必须坚持尊重个体选择与多样生活方式,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性别对立”观点和对不同婚育状态的标签化与污名化。要从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将个体的婚育行为与社会生活的稳定有序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联系起来,形成全社会对婚育问题共同关注、共同支持的共识,确保在生育补贴、普惠托育、公平就业等婚育支持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能够减少误读、弥合分歧,夯实婚育支持政策不断落实和完善的社会基础。
以价值引领构筑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内核。受社会转型中的结构性因素和功利化思潮影响,婚育有时被等同为经济计算,一些青年过于注重“成本—收益”评估而忽略其情感和社会价值。积极婚育观的引领作用,在于推动全社会将婚育的价值从单一的经济评价拓展为情感与社会功能的综合考量,在观念层面认可并在制度层面回报母职和父职的社会贡献,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筑牢精神内核。
以文化引领重塑新时代的婚育实践文明风尚。面对天价彩礼、职场竞争的压力和“鸡娃”式养育的内卷等现象叠加网络空间的情绪化表达,容易放大年轻人对婚育的风险感知,加大婚育焦虑与摇摆。积极婚育观通过倡导文明婚俗、性别平等、代际和谐、科学养育等婚育文明新风尚,鼓励年轻人反思和批判高额彩礼、重男轻女等不符合时代进步与个体追求的婚育陈规陋习,勇于探索能够滋养生活、裨益发展的婚育实践方式,强化婚育信心,推动形成理性、包容的社会文化生态。
准确把握
新时代积极婚育观的科学内涵
新时代的积极婚育观,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调价值倡导与制度支撑相统筹、家庭文明与社会责任相协调。
倡导尊重前提下的适龄婚育,体现个体发展与国家民族的和谐共进。倡导积极婚育观,必须充分尊重不同群体在不同阶段的实际需求,理解青年,特别是女性在学业深造、就业竞争、自我成长中的现实处境,反对以单一标准评价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在尊重选择的前提下,倡导更加科学、理性和负责任的婚育安排,同时创造条件让个体发展与人口再生产不再相阻碍、相冲突,实现生命历程的个人幸福与民族赓续的同频共振。
倡导婚育新风,体现家庭文明与社会文明的相互促进。倡导婚育新风有两个核心要义,一是对婚姻意义的再思考与再构建。它鼓励婚姻回归情感本质与责任本位,消解物质主义对婚恋关系的侵蚀,减轻青年的婚姻负担,消除债务与矛盾隐患,为家庭未来发展打下理性的财务和信任基础。二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正创新。倡导简约婚嫁新风,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简约、厚德、务实”精神的深刻传承,更是对新时代家庭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只有将资源更多投向家庭长期发展、把精力更多放在关系经营与共同成长上,才能为青年的婚育安排提供更可持续的现实条件。
倡导夫妻共担,体现性别分工与家庭关系的与时俱进。传统“男主女从”的性别关系和“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早已偏离现代家庭运行的现实轨迹,也严重不适应当今个人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积极婚育观的核心之一在于推动家庭内部责任再分配,即推动男性成为家庭事务的共担者,在照护、教育、家务与情感劳动中承担应有责任,助力更加公平、稳定、更可持续的家庭环境建设。
倡导社会共育,体现公共资源对家庭发展的全力支持。积极婚育观强调养育的社会性和公共性。所谓社会共育,并非削弱家庭责任,而是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与家庭多方参与的责任共担机制,通过公共政策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婚姻的经济门槛、增强家庭的养育能力、减轻家庭的照护压力、促进公平就业,真正消除婚育的后顾之忧,使“能婚、能生、能养、能教”成为青年可实现的生活状态。
以积极婚育观
引领生育友好社会建设的实践路径
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婚育友好的思想根基。一是要明确价值导向,坚持尊重选择、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价值理念,反对将婚育问题简单化、标签化,纠正“性别对立”等错误观点,推动形成包容多元、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二是要重塑积极的婚育叙事。持续推动将婚育友好理念融入影视文艺作品创作,鼓励和扶持创作一批反映新时代婚姻家庭观、优良家风等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潜移默化地培育全社会尊重生育、关爱女性、支持家庭的文化自觉。三是要加大婚育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制作推出一系列“婚育政策问答包”、婚育政策宣传短视频等传媒产品,减少因网络碎片化、营销号断章取义的虚假信息导致的误解与焦虑。
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一是要深化婚俗改革。引导和鼓励文明的婚姻消费,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借婚姻索取财物等不正之风进行整治。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推动各地将婚姻新风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效治理婚嫁陈规陋习。二是要强化正向激励与示范带动。推广简约婚礼、集体婚礼、文明婚礼等形式,用可复制的实践样态引领婚俗新风尚,大力宣传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先进典型。
支持夫妻共担,涵养性别平等的家庭文化。一是要在全社会宣传性别平等理念。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性别平等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打下建立平等和谐两性关系的良好基础。二是要完善支持夫妻责任共担的制度安排。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制度,探索更加生育友好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方式,为父亲承担照护责任留出时间空间,为育儿责任共担提供现实条件。三是要大力促进平等就业。探索出台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推动家庭友好型就业环境建设,减少和消除个体发展与家庭发展之间的冲突。
完善支持体系,构建多元协同的共育格局。一是要健全多元协同机制。推动宣传、妇联、卫健、教育、人社、民政、工会、共青团等形成合力,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完善婚育支持网络与家庭建设服务。建立一站式婚育服务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站,提供婚前法律咨询、新婚心理辅导、优生优育指导、新手父母课堂等公益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和治疗,有效干预家庭危机。三是要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加快各项婚育支持政策落地,围绕托育、教育、妇幼健康、家庭服务等领域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可及性提升,切实消除青年婚育的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