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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

王志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和法治建设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它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为维护民族平等与团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彰显出重大而深远的时代价值。

民族平等与团结的法治化表达。《促进法》以宪法为依据,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构建起民族平等与团结的法治保障体系,实现了从政治主张、政策导向到法律规范的重大跨越。在权利保障层面,法律通过完善权利保障、纠纷化解、权益救济机制,消除妨碍平等交往的制度壁垒,使法治成为维护民族平等最可靠、最稳定的保障,让“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在责任落实层面,法律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各自责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社会治理层面,法律将民族团结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引导全社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营造人人珍惜团结、人人维护团结的良好氛围。在文化互鉴层面,法律依法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促进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以法治力量引导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让民族团结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支撑。《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主旨和核心内容,以法治力量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从思想根基看,法律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从教育引导看,法律将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法治轨道,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强化“五个认同”,不断夯实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从社会基础看,法律坚持在增强共同性的基础上尊重差异性,专章规定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新时代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促进法》首次以专门法律形式确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法治框架,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方向、原则、任务和路径,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国际视野看,这部法律展现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制度优势,超越了西方族群对立、冲突治理的陈旧模式,为世界各国处理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从实践来看,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云南民族众多,肩负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大使命。《促进法》的颁布施行,为云南深化示范区建设、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贯彻落实《促进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合,构建起立法衔接、执法规范、司法保障、普法浸润、监督问效的全链条贯彻体系,以法治之力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以法治之能赋能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作者系中共临沧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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