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波) 9月5日凌晨,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李天银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生命定格在44岁。
9月5日凌晨1时20分,漾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令,省道甸平线苍山西镇十家村加油站路段发生单方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和李天银迅速出警到达现场,按规定处理完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在撤离现场时,一辆白色轿车飞速驶来,千钧一发之际,李天银大喊一声“小心”,猛地推开身旁战友,自己却被疾驰的轿车撞飞,瞬间倒在血泊中。经紧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李天银因公殉职。
1993年12月,17岁的李天银光荣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学习并熟练掌握了驾驶技能,并因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表彰。1999年4月,他进入漾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为交通协管员。22年来,李天银忠诚履职、默默奉献,共参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1300多起,调解事故1000余起,查处交通违法1万余起,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辅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