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浩 通讯员 旺珍)“聚焦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和‘五湖之问’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校准偏差。”日前,普洱市总河长在巡查调研河湖环境治理情况时表示,要深刻吸取身边的教训,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抓实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多年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推动河湖治理作为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联合监督、派驻监督、跟进监督等方式,多点发力,紧盯河(湖)长制建立健全、工作部署落实、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美丽河湖创建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助力河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该市纪委监委联合思茅区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督查组,上下联动深入城区“五湖一河”,就水库管理、饮水安全、污水处理等工作,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对落实河(湖)长制不力、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等影响河湖生态环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及时销号,持续推进普洱生态文明建设。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插一线的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及河湖一线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涉及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精准、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涉及的四家监督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河湖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多点发力,持续扩大监督效果,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切实推动河湖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