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佳君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被称为老旧小区的“养老保险”,要动用维修基金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据报道,日前昆明市五华区金域蓝湾小区的业主,向住建部门申请动用小区维修资金时却被告知,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后,从来没有向住建部门缴纳过,无奈之下,业主委托小区业主委员会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由小区开发商向五华区住建部门缴纳430万余元专项维修基金。据了解,类似案件在昆明尚属首例。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2007年10月,由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同时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当前,昆明市有一大批住宅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小区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已经开始逐步老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逐渐进入高峰期,关于这笔老旧小区“养老保险”的纠纷,金域蓝湾小区并非个例。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小区业主在需要用到这笔基金时,却发现钱早已不见了。就拿笔者居住的小区来说,2020年小区电梯由于使用年限已满,需更换新电梯,查找专项维修基金时,发现该笔钱已经找不到了。最后,还是由业主平摊费用,更换电梯,专项维修基金也没了下文。
综合很多小区的情况,目前公共维修基金存在着不公开、不透明、失监管等问题。小区有没有建立公共维修基金账户,是否按规定足额缴纳,平时没人关注,直到要用了才发现没有资金,这暴露出了监管层面存在着大问题,导致业主缴纳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入公共维修基金账户,没有按规定使用,严重侵犯了业主权益,必须矫正。
金域蓝湾小区业主的胜诉,无疑让存在同样情况的其他小区业主看到了曙光。这也从另一个层面提示我们,只有逐步提高主人翁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主动关切并监督自家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使用情况,法律法规的存在才有意义,业主的合法权利也才不会空转。
但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找回专项维修资金耗时耗力,是无奈之举。广大老百姓期盼的,是有关部门能够将监管前移,从源头监管好专项维修基金,建立健全统一的维修基金监管使用平台;同时,规范流程,导入大数据管理,定期公开资金账目,真正落实好“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真正发挥好为住宅“养老治病”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