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第一专利大国。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前发布的数据,我国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再居榜首。据媒体报道,在一些拥有多项创新成果的企业存在为考核而创新的观念;一些专利质量不高,真正能实际运用产生效益的并不多。
企业创新自然是好事,但创新既要“多”更需要“强”。诚如媒体报道的现象,有的企业对创新的理解不到位,陷入了为创新而创新的怪圈,一味追求数量,有的个人为考核、晋升而突击“创新”……这样的创新无异于形式主义,比如,“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导致不少成果质量不高,只能躺在展台上,真正能运用产生效益的并不多。
上述现象亟待引起重视。因为这不仅关乎着企业的发展,同样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据媒体报道,数量多但转化利用率低,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难言之隐”。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创新创造的一线,要摒弃“为考核而创新”的错误理念;另一方面也应建立完善职工创新成果推广机制,规避“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现象的出现。
国家相关部门应在制度完善上发挥职能作用。2021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明确了11种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指出“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这样的举措将有助于提升专利及创新的含金量。
企业创新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带动发展,而不只是作为面子工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各种生产难题,需要真枪实弹,而不是虚晃一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