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自坚) 鹤庆县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党员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事项,梳理出6类40个事项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乡村振兴中的“小微权力”监管。
该县实行重要村务提级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牵头,督查、信访、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教育、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