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务院大力推广的有效拓展外贸增长空间、联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外贸新业态。它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长期以来,小商品出口的质量管理都制约着我国小商品出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出现,使得小批量、多批次、多而散的贸易规范化,尤其是贸易主体的本地化,有助于建立质量溯源体系,实施有效管理,推动贸易发展。
提升贸易便利化。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若每票报关单随附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实行简化申报。同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无纸化通关、智能卡口验放,提高出口商品通关便利。
财务操作便利。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直接免征增值税,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在收汇方面,既可由试点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收结汇,也可由其代理出口的市场经营户个人收结汇,大大提高了企业回款效率。
降低外贸风险。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可以直接在商品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无需将商品运至口岸海关再办理,降低了物流成本。由于已经提前办理通关手续,降低了不确定性,从而有效规避外贸风险。在疫情背景下,优势尤为明显。
提高信息互通共享。推行市场采购贸易,还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搭建了共享式的商贸流通、供需对接的外易平台,打通了连接国际市场的便利通道,有效激发了那些“不敢、不懂、不会”做外贸的中小微企业活力,打开了小商品走向国际化的大门,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
此外,市场集聚区内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货物,目前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能有效降低企业贸易成本。本报记者 韩成圆 刘子语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