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宁市纪委监委编制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围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力、监督内容、监督方式,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体制、厘清岗位职责,让村(居)务监督工作开展有“操作指南”,履职用权有“路线图”,监督效果不断提升。
同时,安宁市纪委监委还制定《关于健全安宁市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全市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促进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规范管理和有效履职,进一步激活基层监督“前哨”活力,夯实基层监督基础。
管住“小微权力”是助推“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安宁市多个街道为管好“小微权力”频出实招:县街街道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梳理涵盖村务决策、“三资”管理、民生保障等9大类32项具体事务的小微权力,明确权力事项、操作程序和过程公开等内容,确保村(社区)干部在制度的框架下履职用权;太平新城街道纪工委聚焦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行为涉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具体表现形式,8个村(社区)梳理制定出174条涵盖村务管理、议事决策、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内容的村(社区)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为村(社区)干部履职划红线,督促干部履职守底线,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安宁市以村级权力正负面清单化管理,为村(社区)干部用权划定“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确保“小微权力”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运行。
聂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