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玉溪市先行先试,采取定岗、定职、定责、定酬的“四定”工作措施,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
按每个行政村7人、村改社区9人核定职数,同时大力推进交叉任职,让组织更精简。“一村一策”实施村干部岗位分工、核定职责,让权责更分明。推行“大岗位制”后,全市村干部正职、副职、委员月均补贴分别从3033元、2588元、1486元增加到月均5314元、4269元、3284元。通过人财整合,精减村级“几大员”14068人、整合资金4781万元,全市财政仅需增支424.7万元,即可实现村干部补贴“543”标准。
在此基础上,紧扣建设职业化、专业化村级干部队伍这一目标,从日常管理、考核激励、培训培养、关爱保障等方面着手,研究制定玉溪市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提质增效20条措施和12项配套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履职担当,持续打造玉溪市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升级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