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婧
前不久,以“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湖北武汉召开。社会各界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对“地球之肾”——湿地的保护上。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在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美丽云南建设、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均将湿地保护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从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到加强湿地管理等措施,云南突出重点,强化湿地保护恢复,取得了显著成效。
湿地保护是个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关于湿地保护的故事也格外打动人心。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鸟类专业委员会会员李继明从小在滇池边长大,对滇池边的动物、植物尤其关注,十余年来,他走遍了家乡附近两万多亩湿地,拍到了斑尾塍鹬、彩鹮、草鹭等鸟类。因为爱鸟,他拍鸟,更护鸟。在滇池周边湿地的拍摄过程中,他发现并举报了几十起捕鸟和伤鸟事件,亲手解除了几十张捕鸟网,营救了数十只珍稀水鸟。类似这样普通人与湿地保护的故事在云南各处不胜枚举,有在昭通大山包以护鹤出名的陈光惠,也有保山市昌宁县带着村民在沿江湿地开展管护巡查的毕绍斌……听闻这样的故事,看他们从一个人前行到带动家庭、一个地区的力量,纷纷投身湿地保护的实际行动中,不禁感慨,所谓的一己之力、绵薄之力,也有如此强的社会感召力。
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讲述着从个人行动到多方参与的湿地保护发展之路,彰显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图景。湿地保护的成效不正显现在这些细微之中吗?从普通人的爱好,对物种多样性的关注,到对保护的投入,进而实现和谐共生,依托的是公众不断增强的环保意识和自觉主动。
我们从一个人、一群人,甚至是一代人的奋斗与坚持中不难发现,湿地保护包括环境保护是具体而实在的,不仅如此,类似滇池湿地文化节暨第二届环滇池观鸟节这类活动也在全省各地开花,这说明湿地保护政策执行在一线,创新的活力也在一线。湿地保护应当把激发公众的积极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创新探索湿地保护。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湿地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这指明了激发公众参与的一个路径,增强湿地保护的科普,让更多人从湿地生态教育的盲区中走出来,让一些先行者的故事传播开去,才能更好地把个体层面的爱好与关注,热忱与坚持,不断汇聚成为湿地保护的社会力量,让更多人守护湿地之美,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