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积极构建覆盖全州河湖的州、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坚持“三治”联动,以凝聚治水护水合力为重点,确保河长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全州292条河流5座水库水质持续改善并达标。
怒江州积极探索构建管水、护水、治水、用水、活水“五位一体”水生态治理模式,推行落实“一河(湖)一策”,形成由总河长牵头、各级河长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巡河、调研等工作。深化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同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迪庆藏族自治州签订《跨界河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跨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持续推动怒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等三大流域生态协同治理力度,实现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截至目前,全州共设置州级河长11名、县级河长134名、乡(镇、街道)级河长286名、村级河长398名,聘请农村河道管理员768名、水库管理员15名,压实140家州县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责任。
怒江州以水源保护为核心,按照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要求,统筹做好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五水”共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严格控制重要水源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开发建设活动,积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河湖“四乱”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健全河湖生态监管体系,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管控和保护,加快“两污”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改善饮用水源地水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2017年以来,组织开展近万次“河长清河”行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0.82平方公里。建设完成污水管网180公里,实现雨污分离124公里。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58个。全州5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怒江等三大水系的8条河流15个断面水质监测类别优良比例为100%,劣V类比例为0,怒江、独龙江境内段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在重要河流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积极探索多边联建共建机制,推动上下游、左右岸村级党组织联建共建,创建乡镇沿河湖村(社区)党建示范带。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对河流、湖泊、水库等涉水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托“互联网+”,打造立体化监管网,及时掌握河湖水量、水质、水生态和水域面积变化情况、岸线开发利用状况、河道违建管理情况。在15个乡镇沿河湖村(社区)创建党建示范带,建强196个基层党组织、97个边境联合党组织,重点加大河湖巡逻力度,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治水护水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本报记者 李寿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