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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涉黄小卡片应立即报警

【案情】近日,曲靖市会泽县公安局民警破获一起散发涉黄小卡片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5名。案发当日7时许,该局侦查中心办案民警在上班途中发现,路边停放的多辆汽车车窗玻璃缝里被人插上了印有淫秽文字及图片的涉黄小卡片。民警立即调取该路段视频监控录像,发现5名男子于当日凌晨在路边散发涉黄小卡片。经过大量排查工作,民警很快锁定刘某、申某、陈某、刘某某、陈某某有较大作案嫌疑。

当日10时30分,经过深入分析研判,侦查中心联合该局治安大队、金钟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在会泽县城某宾馆内将5人抓获。当场查获大量未发完的涉黄小卡片、打印设备、纸张等物品。经讯问,5人如实交代了散发涉黄小卡片的违法事实。

办案民警介绍,刘某等5人均系社会无业人员,在网络聊天中得知,每发1张涉黄小卡片或粘贴1张二维码,均可获得0.4元报酬,于是5人便在某QQ群内接订单。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涉黄小卡片实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的手段。目前,5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看到这种涉黄小卡片,千万别拨打上面的电话。如发现有人散发涉黄小卡片,请立即报警。

【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甘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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