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祥云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印发案件交叉审理实施办法,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实行交叉审理,有效破解二者在审查调查案件中存在的专职审理人员不足、案件办理质效不高等问题。
祥云县纪委监委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案审室依照轮案顺序提出负责审理案件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的建议后,由分管副书记最终指定审理案件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被指定审理案件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成立审理组,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审理案卷材料,及时提出审理意见。案件审理室对参与案件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审结后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为规范操作程序,该县纪委监委细化流程,对交叉审理的案件从移送审理、受理审理、处分执行等相关程序进行规范,列出详细的审核清单,方便参加审理的人员快速掌握审理流程及处分决定执行要求。
通过案件交叉审理,形成以案促学、以审代训的全员参审模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交叉审理中接触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案件,不断提升纪法运用能力、程序证据思维和案件质量意识,达到了实战练兵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10个乡(镇)、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与交叉审理案件75件。
本报通讯员 普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