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丹 见习记者 贡秋次仁)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云南省关于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科学有效地分区、分类保护和利用林地,以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为主攻方向,增强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支撑能力,充分发挥森林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功能,促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经营与利用,全面提升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为目标,《意见》明确了集约经营人工商品林、充分发挥一般保护区域林地多重效益、提升重点保护区域林地生态功能、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着力提升森林碳汇、开展森林经营试点、加强森林经营成效监测7项主要任务。
《意见》提出,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为抓手,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规范有序、科学合理利用商品林地、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地等各类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下经济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融合。重点发展以林下中药材、林菌、林茶、林菜为主的林下仿野生种植,以林禽、林畜及林蜂为主的林下生态养殖,以野生菌为主的林下产品采集及加工。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完善林下经济产品标准体系,培育林下经济产品特色品牌。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养生和森林康养等,强化森林多功能经营,提高森林生态产品价值。
为着力提升森林碳汇,我省将持续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人工商品林中幼林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积极开展保护修复,根据森林类别和培育目标,科学确定退化林修复模式,提高森林碳汇量和森林效益。同时,我省还将积极探索以县、乡(镇)、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主体为单位积极开展森林经营试点示范,推广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