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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以靶向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近年来,南涧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立足法院职能职责,结合清廉云南建设部署安排,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监督和干部作风问题纠治重要内容,以靶向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更好守护公平正义。

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运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发挥派驻监督的权威性、紧盯问题不放的持久性、增强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建立长效机制的延续性“五性”工作法,努力做到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整改、推进治理闭环监督。针对法院干警填写自觉报告事项表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记录报告工作督促力度不够、“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不凸显、部分部门“零报告”等问题,进一步压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建立违反“三个规定”专项线索台账,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融入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廉洁防线。加强“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漏报、迟报、不规范填报记录报告等问题予以通报、纠正,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干警予以严肃问责。同时,旗帜鲜明支持干警严格公正司法,针对办案过程中受到无理辱骂、威胁、诬告等情况,为干警撑腰打气、澄清正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以“小”见严整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向鲍卫忠、柴继红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并以反面典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在监督推动下,县法院严格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认真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了“三个规定”责任落实、报告通报、督察督导等机制,不断推动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今年1至11月,县法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158人275条,其中,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信息198条,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信息77条,全院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本报通讯员 周菊 施兰芳

本版统筹 杨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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