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丽萍 张丽)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积极改正错误,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针对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各责任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督促确定教育管理责任人,落实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和党组织履行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的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在“发出一批责任通知、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回访教育、建立一批正面清单、开展一轮年终考核、提炼一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深化一轮警示教育、强化一轮纪法教育”的安排和设置,确保纪法约束有力度、教育管理有深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抽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成立6个工作小组,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重点对2023年9月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以及这个时间节点前受处分且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知错改错和近期工作、生活情况,引导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燃斗志,自觉投身到干事创业的热潮中。强化县纪委监委案审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之间的联动协作,对违纪违法问题高发、频发的单位、行业、系统进行集中回访,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制度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积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实事求是评价受处分人员的各方面表现。对评价为“合格”,且真诚悔过、表现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的“轻处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正面清单,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让“掉队干部”重新跟上来;对评价为“不合格”,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懈怠的受处分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根源,端正态度,认错悔过,在工作岗位上重整旗鼓、积极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