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近日召开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2025年座谈会,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开展交流,强调要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创新点”“实践点”,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立法为民,以开门立法提升立法质量。云南在立法实践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开门立法,是民主立法的生动体现——通过全面公开立法信息、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使群众从“立法旁观者”转变为“立法参与者”。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社会知晓面与参与度,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确保每一部法规都承载民意、贴近民生。
坚持监督为民,以刚性监督回应群众关切。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无论是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探索的“代表+专家”参与预算审查监督,还是昆明市构建的全链条闭环式监督机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打造的“融媒体+”平台、网上直播专题询问等, 都是通过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使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力、更加贴近群众呼声。要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坚持履职为民,以阵地搭桥畅通民主渠道。代表活动阵地是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立代表述职评议机制、临沧市组织开展“代表+”系列实践活动等,都是通过健全联系制度、拓展联系方式、深化联系内容,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真正深入基层、倾听民声、汇集民智。要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建好管好用好代表活动阵地,推动“两个联系”走深走实,助力代表能履职、善履职,确保群众意见建议有效表达和落实。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在云南这样的边疆民族地区,更应立足省情实际和民族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地域特征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路径。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要充分发挥研究平台作用,全面增强研究能力、切实提升研究质量,坚持把学习与深度思考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懂弄通人大基本知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紧跟人大工作的前沿进展,提升对人大工作前瞻性思考、系统性参谋的能力,进一步把研究工作开展好、把研究会建设好,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
云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