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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制定清单划定“十准十不准”

本报讯(记者 茶志福) 近日,官渡区制定出台《昆明市官渡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划定“十准十不准”行为标线,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行为清单》鼓励公职人员在依规依纪依法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与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正常接触、阳光交往,为推动企业发展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经批准可开展和从事十个方面的工作或活动。为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可参加企业、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交流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活动;为推动企业或行业高质量发展,参加企业、商(协)会举办的考察调研、产品推介等活动,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为解决企业困难,可开展上门服务、政策宣讲、业务知识解读或开展企业、商(协)会的党建、统战工作调研等,可在企业、商(协)会按工作餐标准及有关规定用餐;组织企业、商(协)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促进投融资的展销会、推进会等经贸活动,参加政策宣传、人才培养、产业提升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按有关规定执行。

《行为清单》同时明确,公职人员在与企业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往中,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严格遵守“十不准”要求。不准漠视企业正当诉求,对企业反映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久拖不决、决而不复、推诿扯皮、不作为,对企业执法简单粗暴、搞“一刀切”,以及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频繁和多头执法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准收受企业、商(协)会给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不准接受企业、商(协)会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由企业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以调研为名变相参与企业组织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以及参与赌博、借赌敛财,搞以权谋私、利益输送;不准默许、纵容、包庇特定关系人违规从企业谋取利益,以及与企业开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或不正当竞争的经营活动;不准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企业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证照办理、金融贷款、税收征管、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方面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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