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政协把“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抓手,积极稳妥推进“院坝协商”工作。
无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无论是人居环境治理的盲点还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堵点,在很多地方,这些事情都可以通过院坝协商来解决。众人的事情众人办,院坝协商就试图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众参与的形式,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好,努力实现“在群众中议事、在协商中成事”。
一直以来,省政协都坚持党委有号召、政协有行动,围绕省委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把全省政协院坝协商工作聚焦到普法强基补短板等重点工作上。开展政协院坝协商体现了政协组织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的主动担当,是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也是“协商在基层”工作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在省政协的积极行动下,院坝协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也进一步得到发挥,其做法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成绩来之不易,未来更需努力。推进院坝协商工作,我们仍有持续提升的空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政协贵州省委员会印发实施《贵州省政协“院坝协商”工作规则(试行)》,旨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切实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将“院坝协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再如,湖北省咸丰县积极开展“协商在一线”活动,从确定协商议题、制定协商方案,到组织协商讨论、反馈转化成效,始终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些典型案例,既有完善的制度规定,也有具体的工作实践,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院坝协商是政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一次有益尝试,各地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吸取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院坝协商”典型经验,合力擦亮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云南政协工作特色品牌。
龙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