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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吃下级”问题滋生蔓延

本报讯(通讯员 施彤) 今年以来,针对省委巡视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及时出台方案,紧盯干部到基层下乡不交纳伙食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约束有漏洞等问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州级领导干部率先带头示范,刀刃向内自检自查;全州各级各部门对2023年以来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出差下乡交纳伙食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应交未交的伙食费,督促有关干部职工主动及时向原就餐单位进行补交。

“出差时间是3天,自费就餐和应交纳伙食费总次数为什么只有2次?”“应交未交的伙食费是否已向原就餐单位补交?”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在各单位全覆盖开展自检自查后,州、县(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结合各乡镇(街道)收到补交伙食费情况和各单位提供的报销凭证等材料,对州、县(市)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再次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重点抽查州管干部交纳伙食费情况。

怒江州纪委监委还督促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机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交纳伙食费和交通费应索取的票据类型、收取的伙食费和交通费的处理方式等重要事项,进一步补齐现行制度中存在的短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们将结合清廉怒江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通过开展日常监督、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等方式,持续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有制度不执行、打折扣等问题,以严格的监督执纪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复发生,推动整治成效固化、长效化。”怒江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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