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街道还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反映出街道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攻坚克难的勇气还不够。”日前,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9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被约谈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作表态发言,剖析问题原因、明确下步措施。
近年来,石林县探索建立“一督二评三表态”整改监督机制,通过审核报告、调研监督、实地回访、效果评估等方式,严把整改销号“标准关”,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收兵的强烈信号。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后,县委根据整改情况报告、日常监督掌握情况,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财政等部门人员组建巡察整改督查工作组。工作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8+X”种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扫描,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落实“一把手”有关问题等整改情况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对总体情况进行“把脉问诊”的同时,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成效巩固5个方面,对照26项指标逐一打分,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初步评估结果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听取情况汇报后进行二次打分,两次打分结果按6∶4计算后形成最终得分,以此确定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验收结果档次。验收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验收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进行台账销号。评估为一般和不合格的,党组织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表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继续督促整改,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公开通报巡察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三届县委以来,先后开展8次整改督查评估,指出问题123个,提出后续整改要求54条,巡察反馈问题3912个,整改完成3884个。
本报通讯员 槐庆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