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梁家礼 杨晓丽) 近年来,大姚县积极探索现场巡察期间全流程“嵌入式”指导,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县委巡察办组成指导组,全过程、全流程强化现场指导,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对发现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对重点难点进行“集体攻关”,确保巡察质量。
在确定巡察对象后,县委巡察办形成巡前通报事项清单及时函请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通报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重点问题及线索、相关意见建议,指导巡察组对巡前通报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五个清单”、谈话提纲及组内巡察工作方案,帮助巡察组厘清工作思路,就时间把控、进度把握、监督重点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就材料准备、进驻事宜、联络服务等事项做好沟通交流。
每轮巡察进驻后,县委巡察办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各巡察组工作进度和工作计划,每周形成各巡察组工作进度汇总台账,实时掌握各巡察组工作情况。在现场巡察期间,指导组至少开展不少于3轮次指导,下沉一线走进巡察组工作现场,全方位了解每个巡察组政治定位是否精准、巡察进度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是否精准等情况。同时,成立2个后台支援小组,建立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制度,采取“点单+配送”的方式为巡察组提供政策咨询、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等帮助,并通过现场通报、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促进各巡察组之间信息互通和经验交流。
此外,对指导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巡察工作不深入、发现问题不全面、问题定性不精准、问题线索质量不高等问题短板,指导组及时与巡察组共同分析研判,督促问题解决。
现场巡察撤出后,大姚县组织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与巡察组、巡察办共同对各组问题线索报告开展会商研判,确保问题线索把握准、不跑偏。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时商请审计、财政等行业部门与各巡察组对部分疑难问题进行会商,为精准定性问题提供参考。
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共组织完成9轮巡察,发现问题5044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08件,立案55人,诫勉谈话等其他方式问责98人,督促清退违规资金165.8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