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清风云南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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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建设——

监督有效覆盖进一步深化

本报记者 谢进

2023年1月28日,省纪委监委举行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仪式,首次确定监察官600余名。

此前,省纪委监委严格对照监察官任职资格条件,全面摸底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逐一审核干部学历条件、党风廉政等情况,顺利完成首次确定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推进国家监察官制度改革,我省成为全国较早全面完成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的省份之一,标志着我省推进监察官制度落实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纪检监察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体系的全覆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全覆盖,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是近年来中央纪委全会均有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于2023年4月完成了37所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部进驻工作,我省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之前一些学校管不了、不便管的对象被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省纪委监委分别组建驻省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省现代农业发展集团监察专员办,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

2022年11月以来,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要求,我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逐步建立——

组建云南省监委和各级监委,完善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体制机制,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由原来的35万人增加到157万人,扩大了4.5倍;

严格依法运用监察措施,以留置取代“两规”,健全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一体审查调查工作机制,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优势,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腐”,运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腐败治理效能;

由各级人大产生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专员,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

……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23.8万件,立案10.1万件,留置6657人,处分9.4万人。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纪检监察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内在要求。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省纪委监委在省一级党政机关设立34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在17户省管企业设立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向3家省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37所省管高校纪委书记担任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对各层级各单位各领域监督横向全覆盖,以有形监督促进了有效覆盖。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怎样把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着力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是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

从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办法,到深化“巡审联动”,探索“巡统同步”,构建起以“经济体检”助力“政治体检”的机制保障,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

从加强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到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动车组”效应,跑出监督“加速度”;

从不断做实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到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

随着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持续完善,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监督重点、创新监督路径、凝聚监督合力,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让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探索出了一条边疆、民族地区监督实践创新之路,形成了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随着监督职责的转变、监督任务的增加,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管好“治权之权”更显紧迫。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省纪委常委会带头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明确权力边界,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成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省纪委监委制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5年培训规划,开展调训、以案代训,组织业务小课堂、工作复盘、辨析式业务测试,强化实战练兵,深化全员培训。

同时,在省、市、县纪委监委全覆盖单独内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制定并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审查工作登记备案等制度,坚决防治“灯下黑”,严肃查处“害群之马”。

纪检监察体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革命性重塑,纪检监察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得到全方位加强。沿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方向前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一体扛起自身改革和护航改革的双重任务,为纵深推进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拓展反腐发展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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