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青萍
改革,根本上就是调整和优化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现实考察,改革是在国家治理框架内对社会、市场、政府三者关系的调整。
准确认识社会、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范畴下,社会、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并不是对立的,也不是此消彼长的,而是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就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我国社会建设的进程,就是不断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政府不断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转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适配性。以往的社会形态中,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关系的处理源自它们为自身的利益博弈。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框架内,有中国共产党这一超脱于各利益方的执政党领导,能够低成本、高效能地实现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适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了进一步阐释,为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的适配提供了重要方向与方法。
推进市场化改革、政府改革和社会建设。在改革实践中,我们明确了“有效率的市场”“有作为的政府”与“有秩序的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在提高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适配性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其次,我国的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体,就决定了我们党、国家和政府与人民的利益具有一致性,社会、市场和政府的行为都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后,在实践中,市场化改革要特别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要在引导、促进市场主体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上下功夫。
[作者系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