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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减负不能松劲

李建军

为基层减负是久久为功、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各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明显成效,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反弹回潮、责任状变“免责单”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若减负工作稍有松劲,就会陷入“整治—反弹”的恶性循环。

问题的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将减负视为阶段性任务,满足于台账精简、会议压缩等“数据减负”,却未从根本上破除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比如,有的部门习惯用“属地管理”简单甩锅,让基层干部疲于奔命;有的考核仍看重“留痕”胜过“留绩”,迫使基层把大量精力花在填表报数、迎检备考上。这些“运动式减负”看似热闹,实则未触及权责不清、机制僵化等深层问题,一旦督查压力减弱,形式主义便会换个“马甲”卷土重来。

破除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扎紧制度的“篱笆”。通过权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杜绝“部门出题、基层答题”等不合理现象;建立动态调整的考核机制,确保群众满意度成为检验工作的核心标准。另一方面,要重塑治理理念,引导干部树立“减负不减责”的责任意识。减负不是降低工作标准,而是把基层从无效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精力办实事、解难题。

持之以恒推进减负,既要做“减法”,减掉不必要的负担;也要做“加法”,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基层治理的效能。有的干部把减负误解为“减事”,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有的地方为避免“触线”,干脆对创新工作“一刀切”禁止,走向不作为的另一个极端。这些现象提醒我们,要将减负成效转化为治理实效,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基层减负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唯有以“钉钉子精神”抓常抓长,既治当下之弊,更立长久之规,才能让基层干部从烦琐事务中解脱出来,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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