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焱
“书衣”对我来说是一个新词,而它却很快击中了我。
它是我在朋友的文章《不可能的爱》里发现的词。朋友一向勤俭,竟然购买了单向空间旗舰店的3件书衣,一件是真皮系列雁灰书衣,另外两件是睡衣系列榭寄生绿小号书衣和山茶红大号书衣。3件书衣在朋友看来都是“奢侈品”。阅读至此,我好奇地搜索了一下书衣的价格,发现对我来说同样也是奢侈品,买一件书衣可以买普通价位的书10本。
价格不菲,我却跟着朋友买了“雁灰色”书衣。
所谓的“书衣”不过是给书以外衣,不至于裸露于世人,保持最初的“白”。上学的时候,妈妈总是带回很多牛皮纸给我姐妹俩“包书”。土黄色的纸似乎真有“牛皮”的厚度,“拍不扁、压不弯、打不碎、折不断”,硬朗坚韧、坚定执着地守护着课本的干净和尊严。包书成了我们每个新学期开始必不可少的仪式。按照书的大小裁纸,对折,再在上下两端各剪一个倒三角,将书放在中间,沿书的“身形”摁出弧线,翻开书的封面卷入牛皮纸,拉紧,书脊抵住弧线,翻开封底卷入牛皮纸。最后在书的正面写上课本的学科名字和自己的名字,再将书轻卷、撵开,在书右侧写上自己的名字。有的书直到毕业都未能翻阅几次,几乎崭新。这书大概没有了阅读的喜悦,也没有折痕的哀伤。以至于后来深陷困窘境遇时,我总怀疑某个重要的知识、生活的秘诀或许就藏在某一本书里,在某一个时刻被我忽略,不小心卖入了旧书市场。全盘售出,辛勤耕耘始终难寻其中真谛。
悄悄买回与朋友同款同色的书衣,为我的书穿上一点暖意,看上去,似乎稍微保留了那么一点体面。步入七零八乱的书堆,我犯难了。书衣仅此一件,赐予谁这般恩宠?这些年的东奔西走,身边似乎只留下了诗歌集。诗歌是碎片化的时间可以填补的“豆腐块”,是不长不短的生活记录。从二手书市场淘回来的陈超的《中国探索诗鉴赏词典》(1989年,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本书衰老、体弱,书页泛黄,让我常有一碰就碎的恐惧,最需要这件书衣。可是,同样从二手书市场买回来的《史蒂文斯诗集》、牛汉的《我仍在苦苦跋涉:牛汉自述》(2008年,三联书店出版)等书又让我心生怜悯。最终,我把书衣穿给枕旁的《走在蓝色的田野上》一书,尽管它已有一件咖啡色皮质的书衣。
《走在蓝色的田野上》是一本我找了很久却未能找到的书,朋友向阳听闻,割爱相赠。收到书那天,适逢我正喘息着消化年近40这一事实。没有蜡烛,没有蛋糕,意外地拆封了这贵重的礼物,无形中消解了我中年妇女难以名状的孤独。黑夜里,我也曾数次揣度,这或许曾是向阳的枕边书。在扉页上,我看到他写下的字,隽永、清秀:“或许,我爱你/并非因你自一颗明星降临/而是因为你向我揭示/人有热血、泪水、痛哭、钥匙、工具/去打开紧锁着的光明之门/是的,你指点我们——(西班牙)莱昂·费利佩。”字里行间透露出刚拿到这本书的欣喜,以及对生活的某种期许。当初,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多年后这本他的掌上明珠会转手易主。普通人,幸福与苦难的分配任谁来分都会犯难,总有人在泥泞中挣扎、衣不蔽体,难保最低限度的体面,也总有人锦上添花,锦衣带袍。
翻开轻薄的纸张,我曾读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某男子在一公司打工二十余年,低头做事、工作上勤勤恳恳,退休这年将总结交给主管,主管给他的评语仍然是“不合格”。一生劳碌终难获善待,沮丧的他回到家中。妻子在他捡拾碗筷、修理花草的每一件小事上都对他赞赏有加,并总以仰慕的眼神凝视着他。他咀嚼着幸福的甘甜,所有细碎的恶意在更大的幸福中风轻云淡。是家庭的温暖、妻子的爱意为他披上了度过寒冬的“大衣”,缝补了苦难给他的那些衣衫褴褛。
毕业之初,我在离鲁甸县城20多公里的乡镇火德红中学教书。火德红,古时称之为“恩德红”,据说当时是一官员被贬至此荒地,因感念皇恩浩荡将此地取名“恩德红”,其后带领家眷开荒繁衍生息。火德红没有想象中的热火,相反是彻骨的寒冷。2300米的海拔,因气温低的缘故冬天有雪下不来,屋檐下总是倒悬着冰凌,像钻子。刚走出校园那会手机未兴,也没有现在网络时代的色彩缤纷,逛书店成了我周末的消遣。加之有在新知图书城打工的经历,对于书店图书的分类、新书的上市、热销书等较为熟悉,自认为但凡新出版上市的文学类书籍“皆有所闻”。
通过纤细的电话线与原大学同宿舍的“书虫”胡豆聊天,我们在各自见解之外达成某种共识,伯仲难分;在谈及韩寒的《像少年啦飞驰》,王安忆的《长恨歌》,张小娴的《面包树上的女人》,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告别薇安》,莫言的《檀香刑》时,胡豆明显是拒绝的,她似乎更沉溺在言情小说的深井里不能自拔,尤其是那种借书馆里小小的掌中书,写的全是爱情。对于爱情以外的创新写作、脑洞大开的新书是完全入不了胡豆法眼的。
我就这样轻易地在心中判定自己胜出,似乎自己更能融入社会的洪流,紧跟时代的步伐冷静地对自己“刀劈斧削”。每每购得新书,堂而皇之地抱回学校,从不遮掩,也不用遮掩。甚而至于带着炫耀的心理向身边的人推荐新书,幻想着通过共读一本书可以识得有缘人,触动心弦,寻找到精神的栖息地共结连理。在寻找“真心人”的过程中,笔友、网友,最终都成了陌生人。
进城。那时候,我是那么迫切地想要离开乡村。梦里那么多绝尘而去的回城列车,我一辆都没有赶上。浓烟滚滚的奔跑中,我把文学的书本束之高阁,试图通过考试改变命运,挣回生活的哪怕是一点点的“体面”。
考试的路屡战屡败,在屡败中,又屡战。公考6年,我从乡村来到城市,实现了从乡村教师到公务员的转变。我开启了快节奏的城市生活。那些被打入冷宫的文字再一次走向我,我把他们摊开,拂去封面的灰尘,放入书架。在书本里,字里行间,我是我自己,自由舒展,安之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