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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干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任祥

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价值导向与实践标尺,正确政绩观不仅影响到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从政、干事、作为提供了科学指引与实践路径,同时也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始终坚持正确政绩是为民而树。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要求,为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为民情怀提供了重要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厚植“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为民情怀,时时将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马克思一再强调“无产阶级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并在《青年的选择》中着重明确:“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过得完美。”进入新时代,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其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方面的期盼也更加迫切。这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为人民出政绩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逻辑起点与价值旨归,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从会议室、办公室转向田间地头,深入千家万户的院落去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办实事,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切实走好新时代“心系群众”这条“为民路”。

始终坚持真干苦干实干出实绩的政绩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从本质来看,正确政绩观是树立和践行干事创业目标蓝图的行动指南,是干部精神风貌与工作作风的集中体现,“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实干是我们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优良作风,也是我们始终保持稳健发展及有效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所在。在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始终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功过的评价原则。在实际施政过程中,要始终坚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干在实处这一政治立场,切实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既要做好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功显绩”,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潜绩”。在统筹发展与民生时,既要看经济指标,也要看民生指标、人文指标、生态指标,既要看当前发展状况,也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对于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等政绩冲动所带来的政绩观失衡与异化,要务必防止并旗帜鲜明地加以整治。

始终坚持以过硬本领创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归根结底需要通过复杂严峻斗争中的实干实绩来加以检验和印证。干事创业要尊重客观实际与群众需求。坚持系统思维,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的关系;坚持循规律与重实际相结合,努力使得各项决策部署既与时代形势要求相契合、又与现实发展需要相匹配。干事创业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求真务实。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坚持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牢固树立“为干事者撑腰、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积极通过教育引导、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机制。干事创业要政贵有恒与治须有常。各级领导干部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不贪一时之功、不为一事之誉、不计一段之成;在长期任务方面保持足够的战略定力与历史耐心,“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作者系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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