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雯
春秋假制度是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一次政策匹配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春假、秋假原则上各2—3天,全年共计4—6天,具体时长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云南省推出的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其意义不只于每年多放几天假,而是以政策性的支持在维系了几十年的学假制度上打开了一扇窗,通过政策创新对教育时间进行了“合理化重构”,为“因材施教”和“寓教于乐”的实施留出了空间。
首先,这项政策的创新在于灵活性和适用性。“寓教于乐”不止是具体的教学实践,也是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科学考量。政策中提出可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农业生产规律、旅游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具体放假时间。通过因时、因地合理规划,灵活性选择放假时间,既确保教学总量的稳定,又将一段完整、连续的假期“归还”给学生与家庭。这种科学施策,让放假这件事回归本意,成为繁重学习过程中的调味品,同时也让各地教育部门在假期统筹上多了更多的选择。
其次,这项政策的提出让教学与实践,规划与选择有了时间窗口。我们常说“教育孩子就是陪蜗牛散步”,每天早送晚接,补习班、兴趣班叠加,孩子的时间被填得满满的,没有时间思考也没有时间去感悟。春秋假政策的推出一定程度上为陪伴创造了条件,让家长有时间来陪伴孩子,让老师、学校有时间来思考教学方向。同时,也把最适合出游的春天和秋天还给了孩子,让“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在中小学段学习历程中,成为一种可规划、可实现的常态。
从更深远的社会视角来看,春秋假制度是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一次政策匹配。政策中明确引导用人单位将职工带薪休假安排与本区域春秋假相衔接,方便家庭出行。将带薪休假与春秋假的合理化绑定,有效增加了家庭陪伴时间,不仅有助于增进亲子关系,同时也促进了家庭消费。从长远育人方向的调整来看,春秋假制度的实施,有潜力成为“因材施教”育人方向的温和拓展。让学生暂时从标准化学习节奏中抽离,投身于自己感兴趣的“行走的课堂”,在不同的体验中发现自己的潜能与热情。学校和家庭利用这种差异化探索,找到培育的方向,为人才的多样化培养提供了有效参照。
教育是一场马拉松,名次不是目的,结果才是。无论是一路领先还是边玩边走,亦或是半路停下来休息,只要最后都到达了终点,便是殊途同归。春秋假制度的推出是一次值得肯定的系统性育人探索,是对统一化教学模式的一次突破,通过这种阶段性减速,让教育有了缓冲带。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喜好和特点,多点时间陪他们去找到自身所爱,远比把他们装在统一的车厢里拉着跑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