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理 曾稆 牙候帅
政绩观,回答的是“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的根本问题,直接反映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品格和宗旨意识。在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坐标。其背后所蕴含的,是对人民的深深热爱,是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真理的深刻把握,更是对“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崇高境界的生动诠释。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心念苍生”的民本思想,到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党在传承与创新中,将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其核心要义就是要把“为民造福”刻进骨子里、落在行动中,始终坚信“公道自在人心,政绩自在民心”。
源于热爱:在深厚情感中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根基。正确政绩观,始于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脉相承。对人民的热爱,是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主动向人民学习的务实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正是“拜人民为师”的典范,梁家河七年知青岁月,他与乡亲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懂得了什么是实际、什么是群众的期盼。在河北正定、福建、浙江工作期间,他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意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正是在体察民情中逐步形成的。这些实践告诉我们:好政策、真政绩,从来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而是用脚步、汗水、真心换来的。唯有将对人民的深情厚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融于整体:在血肉联系中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本源。正确政绩观,本质在于认清党和人民是一个整体。党和人民是种子与土地、鱼与水的关系,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党与人民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脱贫攻坚战中,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与亿万人民同心协力,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是党与人民休戚与共的生动写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摒弃“本位主义”,克服“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明确衡量政绩的标准是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唯有扎根群众、惠及民生的实绩,才能真正彰显正确政绩观的本源要义。
依靠人民:在历史自觉中明晰正确政绩观的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我们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史自觉和实践底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求策。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深入调研后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源于他对群众生态诉求的深刻把握。从革命年代数百万群众支援淮海战役,到新时代亿万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每一项成就的背后,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坚实支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把人民的力量激发出来、凝聚起来,政绩才能拥有最坚实的根基。
升华境界:在“无我”之境中彰显政绩观的纯粹。正确政绩观,在于践行“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追求。这八个字道出了共产党人精神世界的制高点,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内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视个人名利淡如水,视人民利益重如山,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实践指南;“公道自在人心,政绩自在民心”,这不仅是价值追求,更是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尺。它源于对人民的深情热爱,基于党与人民生死相依的整体关系,成于对人民创造历史的深刻自觉,升华于“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
新征程上,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把对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干事的动力,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倾听民声、用实干赢得民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努力创造更多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唯此,我们才能不断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在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上交出优异答卷。
(作者单位分别系河池学院;云南老山干部学院、中共文山州委党校;广西河池市东兰县金谷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