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睿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四个与共”是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提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既浑然一体,又各有侧重,从历史认同到情感认同,再到实践行动,最终指向共同目标,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指明了实践路径。把握好“四个与共”的深刻内涵,就是要让各族人民在利益上“同体”、价值上“同心”、行动上“同步”、未来上“同向”,让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新时代坚如磐石、永续发展。
深植“休戚与共”
夯实共同体的生存之基
“休戚与共”是各民族在生存发展中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历史认同,强调共同体成员在利益关系上的相互关联,奠定了共同体的物质与情感基础。
从古代草原民族与中原农耕民族的“茶马互市”,到近代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侮、争取民族独立;从脱贫攻坚中东部省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民族地区,到乡村振兴中民族地区特色产业融入全国供应链、产业链,“利益共同体”始终是中华民族不散的根基。
若忽视“休戚与共”的利益联结,民族地区的发展就会沦为“孤岛”,共同体的物质基础也会随之松动。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将“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一方面,持续聚焦民族地区就业、教育、医疗等急难愁盼,通过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等补齐发展短板;另一方面,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度融合,让各族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真切感受到“自己的日子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同频共振”,让“休戚与共”从理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
高扬“荣辱与共”
铸牢共同体的精神之魂
“荣辱与共”在“休戚与共”的基础上升华至价值认同的层面,加强了成员的身份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形成了“共担屈辱、共享荣光”的价值认同,又反过来强化历史认同。“荣辱与共”表达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魂”:各民族的荣誉从来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中华民族的整体荣誉紧密相连。在文化传承中,蒙古族那达慕大会的豪迈、彝族火把节的热烈、傣族泼水节的祥和,既是各民族文化的瑰宝,更是中华文化多样性的生动注脚;而各族人民共同守护长城、大运河、敦煌莫高窟等文化遗产的行动,正是以中华文化为荣的集体自觉。在国际舞台上,各族人民积极参与赛场上的拼搏、科技前沿的探索、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海外项目的建设,无不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赢得世界尊重,彰显“中华民族光荣我光荣”的价值认同。
深化“荣辱与共”的价值认同,我们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推动中华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让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增强“五个认同”,在价值共鸣中凝聚“荣辱与共”的精神共识,让共同体的精神之魂代代相传。
坚守“生死与共”
强化共同体的行动之力
“生死与共”是价值认同基础上的精神升华,凸显了各民族生死相依的坚定意志和责任担当,铸就了“同呼吸、共命运”的坚强共同体,也是中华民族在危难时刻的“硬核担当”:每当面临重大风险挑战,各族人民都以“同呼吸、共命运”的行动诠释共同体的力量。近代以来,面对帝国主义侵略,冀中回民支队、蒙古族骑兵队、藏族抗英战士,与汉族同胞并肩作战,用鲜血写下“生死与共”的史诗;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各民族救援力量第一时间抵达灾区,共同挖掘生命通道,诠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共同体担当。
“生死与共”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制度保障与行动自觉的实践。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国家安全教育,让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面临的风险挑战,是各民族共同的挑战”;建立跨民族应急协作机制,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中,推动各民族力量高效联动;持续弘扬“最美逆行者”“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让“生死与共”的担当精神转化为各族人民的日常行动,让共同体在共克时艰中愈发坚固。
锚定“命运与共”
拓展共同体的发展之途
“命运与共”则是对前三者的升华,立足于长远和全局,指明各民族处于一个共同的历史进程和未来共同愿景之中,拥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梦想。“命运与共”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是某一个民族的复兴,而是56个民族的共同复兴;各民族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华民族的整体进步。云南依托生态优势和民族风情发展文旅经济;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光伏产业,为“双碳”目标贡献民族地区力量……这些实践,都是“命运与共”的生动体现。我们要着力推动各民族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交往交流交融。一方面,推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在共同生产生活、共同学习娱乐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另一方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活各民族文化活力,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复兴注入精神动力。同时,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让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成为凝聚各民族的“粘合剂”,推动各族人民共同迈向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马克思主义溯源与中国实践研究》(项目号:23BKS142)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