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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并非只是家事

易晖

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明确了“依法养娃”的重要性及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的责任,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固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但家庭教育绝非只是家庭的事,该法中强调,要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就让家庭教育成为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许多习惯“鸡娃”的家长因为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反而倍感焦虑,特别担心孩子在课余时间因缺乏专业教育指导而产生各种问题。对此,《家庭教育促进法》已开出“药方”,其中包括: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由此可见,家庭教育正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政事”,有望让教育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家长不再感到孤立无助。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各级政府为家庭教育提供大力支持,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高质量陪伴孩子的时期,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孩子今后生活的模样。从长远看,只有在提升家庭教育质量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壮则国壮”。

“依法养娃”利家利国,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政策互为呼应。作为家长,需要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和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以往过度重视孩子学习成绩转为致力全面健康成长,依法对孩子实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作为促进家庭教育的有关部门,应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细化和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尽快开设公益性线上线下家庭教育课程及服务热线,协调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使促进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措施不落空、不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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