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国家铁路局日前发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指出:“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购买全价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达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可以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儿童火车票优惠标准争论已久,如今终于有了新的进展。此前,儿童火车票一直实施“论身高”优惠标准,与时代发展脱轨,很多年龄小个头大的儿童未能享受到福利,家长多有抱怨。此次铁路部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准备修改相关标准,由“看身高”转向“看年龄”为主,乃是与时代接轨的体现。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近年来,已有多地对此进行探索试点。江苏省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将儿童免票身高标准提高到1.4米……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会进步。
儿童福利制度是一种关爱,不能停留在纸面上,需要逐一落实到位。儿童火车票修订优惠标准迈出了一大步,为儿童福利落地做出表率,希望能够形成带动效应,在公交车、地铁、景区、游乐场所、电影院等领域,也加快修订、统一实行优惠政策,避免经营者随意制定标准,导致儿童优惠福利被架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