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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须严格落实“去沉迷”规定

江德斌

“网信中国”公众号近日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严格落实未成年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可见,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升格,已由之前的强制推广全面“防沉迷”系统,升格到如今的全面“去沉迷”模式。App开发商、平台运营商需认清形势,及早加强整改工作,对经营模式进行改革,迎接App“去沉迷”时代的到来。

据《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到1.83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当下,智能手机已全面普及,各类应用程序功能多样化、操作易上手,未成年人接触和使用App应用的机会非常大。但是,未成年人普遍缺乏自控力,容易沉迷于网络之中,长时间玩游戏、刷短视频的现象很严重,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更严重的是,一些App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收集大量用户数据信息,对用户进行深度研究,并采取各种诱导手段,对用户实施深度捆绑。这类做法连成年人都难以自控,经常陷入沉迷状态,被诱导充值、打赏、购物等,更何况是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了。

事实上,仅靠未成年人自律自觉,主动抵御诱惑,一点也不现实。2021年8月,为彻底落实游戏“防沉迷”措施,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给游戏平台戴上了“紧箍咒”。调查数据显示,在该规定落地后,未成年人网络娱乐行为中,电子游戏占比已降至第五,仅有不足三成用户;有四成家长明显感知孩子游戏时间变短,85.8%的未成年人曾被防沉迷限制。

为了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全面防止其沉迷网络,需要从根源入手,由被动防御变主动改革,强化App平台的主体责任,全面推动App“去沉迷”,改变唯流量是举、唯商业利益是从的经营模式。商家要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高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改变商业模式,尽快对产品和服务“去沉迷”,探索能够被大众接纳,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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