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劲存
生活中,人们常说某某是个“老实人”,待人厚道,做事实诚,是在称赞;而如果说某某是个“老好人”,瞻前顾后,谁都不愿意得罪,这就是在批评了。
性情温和,与别人相处关系融洽,但在是非面前能分清对错,关键时刻敢于坚持,这样的老实人值得学习;不管周围发生的事在不在理、违不违反原则,基本上采取事不关己的处世哲学,或者是不分对错、不辨是非,在原则面前三缄其口,这种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是缺少担当的。
“老实人”值得尊重,但那种“和稀泥”,唯上唯书不唯实的“老好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在一起工作和生活,难免会有摩擦或分歧,在不突破原则的前提下,小问题上退后一步,有助于化解矛盾、摒除干扰、调和气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在原则面前做“老好人”,那规章制度就会形同虚设,政策就会在执行中走样,工作就难以抓实。害怕得罪人,看似规避了得罪人的风险,但在重要原则问题上不敢动真碰硬,不敢担当担责,在真理面前不敢坚持,最终导致工作上渎职,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利益。“老实人”和“老好人”虽说只一字之差,却在价值取向、行为准则、担当作为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别。
无论在机关还是在企业,“老好人”现象都普遍存在,从表面看没什么大碍,实际上却存在巨大的弊端。对工作和生活中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老实人”不妨多些鼓励,对那些八面玲珑、唯唯诺诺、明哲保身的“老好人”则应从制度层面加以辨识,在评先选优和干部使用上必须慎重甄别。诚然,只有建立起可量化的激励机制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一个团队才可能充满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