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实日常监督,运用好“派”的权威,准确把握“两个定位”要求,不断拓展“驻”的实践路径,精准从严履行监督职责,让监督的眼睛常亮、监督的威慑常在。
开展融入式监督。聚焦驻在单位工作职责,紧盯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聚焦驻在单位“关键少数”,紧盯突出问题,开展贴身监督;聚焦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紧盯廉政风险,实施重点监督。
开展专项化监督。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参与、一路跟进、全程监督,积极参与21项专项监督工作,发现问题787个,移交党组整改717个,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开展靠前式监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制度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审查,靠前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021年,该县11家纪检监察组共处置信访件53件,处置问题线索34件,初步核实51件,结案4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件13人。
冯丹 王瑞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