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嵩明县监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提前谋划,积极探索,全力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移送工作。
审理关口前移,强化证据审查力度。对于所有职务犯罪案件都采取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在提前介入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审查证据,尤其注重审查取证的合法性。在正式移送审理后,再次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犯罪事实都有完整的证据链支撑。
主动对接司法,保障案件顺利移送。对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其他案件,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案情,听取意见。案件正式移送前,及时与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沟通,保证卷宗装订、涉案款物移送等符合法定要求。
积极跟踪起诉,确保司法顺利进行。案件移送起诉后,及时跟踪审查起诉的进展,根据检察机关反馈意见督促调查部门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对于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提前与检察机关交换意见,后督促调查部门严格按照补证提纲补充完善证据,全力保障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
陈书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