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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过度包装重在执行

房清江

“套娃式”礼盒、大盒配小饼……近年来,一些商品的外包装铺张浪费、“喧宾夺主”,让人头疼。不久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该标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以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引导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

过度包装在消费者身边相当普遍,往往是商品的体积越小,包装物就越大,如药品、零食甚至出现包装比商品还重的现象。修订限制过度包装要求,建立起更明确的国家标准,毫无疑问是给商品包装行为划红线、立规矩。此次,针对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相应确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给“过度包装”的认定打造了更为直观的尺度,为商品生产与营销的包装运用提供了清晰的遵循。但如何令行禁止,恐怕还需要监管配套,才能真正给标准装上“牙箍”,解决好过度包装的难题。

一方面,完善行政管理办法,建立监管执法机制,对过度包装行为实行强有力的监管,对违规的商家给予严厉的经济惩罚,对过度包装的商品责令下架,从根本堵住包装滥用的破窗。另一方面,则需围绕包装垃圾减量与包装的绿色环保应用,加快配套完善包装物应用的经济政策,如对塑料等非环保的包装材料及包装物生产等环节提高税率,增加包装成本,倒逼商家节约,从而自觉扬弃“过度包装”,并加速完成环保替代。唯有通过有形的监管和无形的调节,才能真正创造出过度包装受罚、规范包装受益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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