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委建立清单引领、分类建账、系统施治的整改监督全链条,通过建章立制、巡改结合、责任共担等方式,确保巡察反馈件件有整改、事事见落实,形成巡察反馈、移交、整改等制度体系闭环。
具体工作中,要求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人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牵头对集中整改工作作出总体评价。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整改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由巡察机构单打独斗向多部门凝聚合力转变,有力增强了整改监督外部推力。
此外,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将巡察整改方案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坚持市级分管联系领导参与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全程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持续紧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追责问责力度,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见底清零。
张灿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