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届官渡区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区委第三轮巡察质量评价报告,这是官渡区自2022年6月印发《区委巡察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以来第一次运用。
“第一、第四巡察组综合得分131.5分,排名并列第三;巡察报告复盘评析发现存在立足政治巡察不够、文字表述‘帽子大’‘问题小’等问题。”会议通报了巡察中存在的6个方面20项问题,督促巡察干部认真改进工作。
《评价办法》明细了25个方面评价指标,按照在编或抽调干部分类建立评价标准。《评价办法》的首次运用,着力强化激励机制,对得分排名靠前的13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李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