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以2022年巡察工作基础建设年为新起点,聚焦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通过建立“鉴定+考核”机制,聚焦健全完善巡察干部选拔配备、提拔重用和正向激励工作机制,提升巡察队伍战斗力。
县委巡察组组长列席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半月召开巡察工作例会,开展巡察业务知识测试,探索“组办一体化”等方式。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中共弥渡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县委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等19项制度机制,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
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先后有8名专职巡察干部得到晋升交流,抽调干部经过巡察岗位历练后,4人得到提拔重用,11人晋升职级。张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