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之一,平坡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强化党建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大提升同步推进,谱写了平坡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篇章。
平坡镇强化党委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镇机关、企业、村组、学校共同发力,筑牢镇、村、组三级示范引领体系,高标准组织、高质量推进、高效率落实,为示范引领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凝聚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新合力。强化党支部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百千万”工程项目15个,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向55个自然村和群众延伸,全镇4个自然村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高发村被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88户农户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呈现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强化党员带头,通过党员干部、乡贤能人带头讲党课、学政策,发动全镇各族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震后恢复重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宜居乡村建设出谋划策,各族群众经常性开展联谊活动,共商发展大计、共建美丽家园、共享发展成果,建立了良好的互信、互助风气,民族团结进步幸福之花越开越艳。
本报记者 秦蒙琳
通讯员 苏蓉 马诗雨


